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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797次, 编辑日期:2024年1月9日打印】【关闭窗口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5日在石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传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在石首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守正创新,勇毅笃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致力“打造门户、建设示范、抢占先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石首篇章实现良好开局,贡献了检察力量。综合业务质效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中排名第1,3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3名干警入选省检察院专家人才库,6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16个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典型案事例。
一、牢记国之大者,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每半年向市人大报告工作情况,主动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报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穿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紧盯12个方面重点内容,聚焦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组织完成调研课题7篇。以政治建设引领党建工作,不断丰富党员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载体,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146人次,精心培育的“阳光党建”品牌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十佳党建品牌。
(二)持续开展流域综合治理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活动,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案件87件,筑牢流域生态保护屏障。持续优化“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完善“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1],与湖南省华容县检察院签署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履职协作机制,凝聚保护合力。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针对“水葫芦”泛滥问题,督促打捞“水葫芦”等浮生植物,清理水域面积1300余亩。
(三)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构建一体化、高效能涉企服务工作合力,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2],以先行区创建为契机,推动涉市场主体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成立“石检为民之窗”和“亲·清”检企服务站,线上线下收集解决涉企需求。适用“两法衔接平台+企业合规[3]整改+行政处罚”衔接治理模式,审慎稳妥办理涉营商案件397件、企业合规案件5件。针对1起涉企职务犯罪案件,加强监检法协调衔接,率先在荆州探索适用审判阶段企业合规。
(四)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全力保障平安石首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依法办理“盗抢骗”“黄赌毒”犯罪案件302件381人,审查起诉跨境网络开设赌场案件91件91人。持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顺利完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出庭公诉工作,对涉案财产引导侦查、审慎定性,确保打财断血,摧毁再犯罪基础。积极服务法治石首建设,发挥职能优势,以广播剧、舞台剧等方式创新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00余场,让鲜活的法治故事走近群众身边。以诉源治理推进社会治理,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机制制度疏漏发出检察建议73份,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转向“办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临街住宅高空抛物乱象,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二、站稳为民立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人民满意为题,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努力守护民心、护佑民生。
(一)用心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坚持办案风险每案评估,注重涉案风险隐患排查,避免产生涉案矛盾纠纷。强化纠纷调处过程管理,对157件案件适用“两卡、三纲”工作机制[4],在了解当事人双方诉求的基础上,加强矛盾纠纷调处,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对129批次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复,实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办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
(二)用情保障群众权益
凝聚力量助推乡村振兴,立足检察职能,围绕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农民工权益保护、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统筹做好涉农检察工作。为结对帮扶村协助修建妇女之家、老年活动中心、村级公路及路面设施。深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对23名因案致困的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5万元,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多元化帮扶。做实做优民事支持起诉,联合法院、总工会、民政局等10家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构建矛盾化解和权利救济执法司法合力,帮助追讨欠薪等款项95万余元,实现对弱势群体的精准帮扶。
(三)用爱呵护未成年人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从“单兵突进”履职向以“我管”促“都管”并重转变,案件办理综合履职率达75%,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举,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人,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2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以检察监督推动“六大保护”[5]融通发力,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份。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推出线上普法教育基地,输送优质法治产品,开展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42次,覆盖师生4000余人。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发挥一体化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效能,做到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一)刑事检察纵深推进
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依法批准逮捕96件142人,审查起诉298件382人,有罪判决率10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5.61%。在办理轻微犯罪案件中,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适用率达95.31%,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对轻微犯罪不起诉案件及时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做好行刑反向衔接,移送监督线索44件。聚焦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5件、撤案27件,纠正漏捕漏诉49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4件次,审判活动违法19件次。
(二)刑事执行检察全面加强
书面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情形59人次,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5件15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深化“派驻+巡回+大数据”检察融合,通过信息分析比对锁定监督线索,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收监执行27人,纠正社区矫正等违法情形24人次,发现违纪违法线索4条。强化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高质量办理职务犯罪侦查案件2件,办案经验在全省检察侦查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
(三)民事行政检察有效有力
以求极致的标准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5份,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1份。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以“穿透式”监督助力社会治理,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5件,制发检察建议18份。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的刘某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将执行监督与民事检察和解工作相结合,帮助刘某追回拖欠六年的薪资,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公益诉讼检察精准发力
坚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71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争取最佳办案效果。通过开展“回头看”跟进评估整改效果,对公益持续受损符合起诉条件的,坚决以诉的形式保护受损公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办理的督促履行基本农田复垦行政公益诉讼案,依法对相关职能部门提起诉讼,督促13.7亩基本农田及时复垦、恢复耕种,进而推动全市范围内的耕地专项整治,完成整改5126亩。
四、坚持创新变革,探索检察工作现代化
以创品牌、创典型、创经验为引领,推动石首检察工作走向前列。
(一)以特色品牌增亮
培育出“察察的朋友圈”“帮帮诉”“周末广播剧场”等特色品牌,形成了全方位、递进式品牌布局。周末广播剧场坚持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形成三级检察院联动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该栏目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媒体融合创新奖,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新时代湖北政法系统优秀创新成果。创立的“三融合”民事支持起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7]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法”先进典型。
(二)以数字检察赋能
抓牢业务主导,研发民事支持起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及“亲·清检企服务站”等便民应用程序。聚焦数据整合,争取公安、法院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数据支持,该监督模型在省检察院大数据模型平台上线,共获取数据信息9万余条。落实重在应用,以数字检察辅助司法办案、助力检察为民,启用各类成熟数字检察模型6个,发现线索209条,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7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1件。 
(三)以考核机制增效
注重业务数据管理,充分发挥业务数据导向作用,正确把握评价指标彰显的司法理念、司法价值、司法规律,每月组织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为业务决策提供参考。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实现司法办案数字化流转、智能化辅助、全链条监督。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将案件质效与检察绩效结合,实行积分制管理,对个人综合表现进行量化考核,促进干警素能全面提升。干警宣传写作能力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共有197篇宣传稿件被国家级平台采用、144篇被省级平台采用。
五、狠抓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着力打造结构优化、素质精良的检察人才队伍。
(一)坚持不懈提升政治能力
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学思想和用思想有机统一,确保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党员自学等方式,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干警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不断提升履职办案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与时俱进提升业务素能
抓实青年干警培养工程,组织青年干警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案例研讨活动33期,着力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善于借智借力,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听证研判,与长江大学法学院专家学者共同开展案件研讨,破除专业知识壁垒,补齐法律知识短板。注重培育业务专家能手,持续加强实战实训,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同堂培训、业务竞赛等活动,助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
(三)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
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压紧压实管党治检责任,聚焦六大方面问题,深入剖析查找问题300余条,采取一人一张问题清单、一人一本整改台账抓实问题整改,着力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组织五优五差科室评选,运行机关管理正负面清单,以正面清单激励干警积极作为,以负面清单倒逼干警行为规范,致力形成担当实干新风貌。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组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督察67次,编发督察通报10期,严格执行“三个规定”[8]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构建风清气正良好生态。
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检务活动160余人次。运用上门走访、电话微信联系等形式落实常态化代表委员联络,主动走访听取意见,积极落实回应诉求。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170场,有效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今年石首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也离不开各级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能动履职、综合履职效能发挥不够充分;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不够平衡;品牌建设、典型培育、数字检察亮点工程不够突显;专家型、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尚不能满足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需要。2024年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努力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为致力“打造门户、建设示范、抢占先机”,推动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擦亮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以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抓实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搭建集中民意、汇聚民智的机制通道,切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以三大履职为抓手,坚持为大局服务,找准服务石首经济社会发展新路径。立足检察职能,在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环境司法综合保护、保障平安法治石首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助推反腐败斗争中积极能动履职,守护民心、护佑民生,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展现更多检察担当、体现更多检察作为。
三是以四大检察为牵引,坚持为人民司法,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迈出新步伐。不断增强监督合力、监督刚性、监督韧性,深化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自行补充侦查,提升刑事审判监督的力度和精准度,注重刑行正向衔接与反向衔接,拓宽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对中、省环保督办交办问题予以重点关注,构建侦查办案工作新格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为法治担当,为检察事业发展积蓄更强动能。以改革强动力、创新增活力、数字挖潜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集中力量培育和打造更多更亮更优的特色品牌,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加快推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五是以人才队伍为支撑,坚持为发展提质,夯实检察事业长效发展根基。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和纪律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加强业务素能建设,培养更多领军型、专家型业务能手、岗位标兵,在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中引导检察人员担当作为、求真务实,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奋进,守正创新、勇毅笃实,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推进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提速增效,为石首致力“打造门户、建设示范、抢占先机”,谱写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崭新篇章蓄势赋能!注释:
1.“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指检察机关与水利、林业等部门建立“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加大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
2.“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是指为进一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更高水平营商环境,石首市人民政府、石首市人民法院、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围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合力防范化解企业破产重大风险、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建立重大风险处置协调机制等关键重点,共同建立的组织协调机制、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专题协调会商机制、跟踪问效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
3.企业合规: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中,结合办案实际,采用检察建议模式或合规考察等模式,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积极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以此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4.“两卡、三纲”工作机制:是指在办理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或存在不批捕、不起诉、不支持抗诉(提抗)、驳回申诉、不支持监督申请等情形对被害人权益有直接影响的案件,通过落实《沟通联系卡》《检察履职清单提示卡》,开展询问、听取意见、接待谈话工作提纲,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防范办案风险,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机制。
5.六大保护: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将原来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大保护”发展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7.“三融合”民事支持起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是指针对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检察机关创新内外一体融合、智慧应用融合、多元解纷融合的“三融合”民事支持起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通过支持其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着力推动弱势群体矛盾化解和权利救济,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民事支持起诉的领域主要包括:老年人权益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劳动者权益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及其他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情形。
8.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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