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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3046次, 编辑日期:2019年6月30日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全市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9年6月25日在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汤玉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安排,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我市圣迪乐村、石首牧原、兴旺肉业、和丰蛋鸡养殖小区、稼宝肥业等地,实地察看了畜禽养殖、生猪屠宰、肥料加工、疫病防控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情况,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贯彻执行《畜牧法》情况
      近几年来,市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畜牧法》,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畜禽养殖、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为推动我市畜牧业提质增效、保障畜产品安全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努力。2018年,全市畜牧业产值达16.0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3.6%。
据调查,生猪、家禽是我市畜牧业的主导产业,2018年全市生猪出栏48.6万头,家禽出笼625.82万只,分别比“十二五”期末增加9.11万头、增长18.7%和增加115.62万只、增长18.4%。
      (一)重视宣传教育,广泛提升对畜牧法的认知度。自《畜牧法》颁布实施后,特别是近两年以来,市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集中与分散的方式,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日,通过现场指导、会议培训、印发资料、媒体教育、张贴展牌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市民,特别是畜禽养殖龙头企业、规模养殖业主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依法守法经营、科技兴牧的意识得到大幅提升。
      (二)狠抓疫病防控,避免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坚持集中免疫与经常免疫相结合,常年抓好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得力,基础性预防措施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进程加快。市、乡镇、村三级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已形成,应急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及时启动了非洲猪瘟应急防控工作,共排查养殖场、屠宰场8772场次,排查生猪196.8万头(次);处理22起生猪违规调运行为,无害化处理违法入境生猪88头。近年来,共检测H7亚型禽流感样品2243份,开展布病筛查17742例,扑杀病羊608只。禽流感、口蹄疫等六种重大动物疫病均做到了“应免尽免、不留空挡”,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畜禽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动物疫情。
      (三)注重安全监管,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一是明确责任。每年年初,市政府就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内容及目标考核办法与市畜牧兽医局签订责任状,并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管理范畴;同时,采取分级督办制度,层层压实责任。二是科学布局。按照《石首市畜禽养殖“三区”功能划分管理办法》要求,围绕我市畜牧业发展主导产业,科学规划,分类实施。通过深入开展生猪调出大县、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畜禽标准化“四级联创”、畜产品安全示范等创建活动,全市畜禽规模化养殖率(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蛋鸡存笼5000只以上)达到78%。三是完善设施。启动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对全市200家大型规模养殖场和11家屠宰场安装专用监控设备,建立中心监管平台,实行在线动态监管。启用e动检和动检通智能系统,对畜禽及其产品生产经营流程实行全程监管、无缝隙监管。四是加强监测。严把检疫“出场关”和“入场关”,实现畜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制定年度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与监督抽检相结合,加大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每年筛查畜产品近2000批次。五是强化监管。深入开展“瘦肉精”、定点屠宰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392家规模养殖场及各屠宰场、交易市场的生产与经营行为进行全程监管。近年来,开展“瘦肉精”检测4500批次、蛋品检测2000批次,收缴假劣兽药、饲料3.2吨,捣毁非法屠宰窝点3家,查办违法案件14起,上市畜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四)强化污染治理,推行绿色发展理念。一是制定“三区”规划。科学编制了《石首市畜禽养殖“三区”功能划分管理办法(试行)》,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二是出台相关政策。市政府下发了《石首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8〕21号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和具体要求。三是实施综合治理。通过养殖场改造升级、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实施整县推进项目,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石首模式”在全省推广。四是大力推广种养结合模式。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大力发展“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全市推广“稻—鸭”共生模式2万亩,“猪—沼—菜(林、果)”种养结合模式达13.6万亩。五是加大经费投入。近两年来,市政府先后投入900多万元用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全市畜牧产业绿色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市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虽然采取了多种形式对《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但是宣传的广度和深入还不够,还有盲区和盲点。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的法制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一是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的作用发挥有待加强,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不够;产业链各环节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二是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水平参差不齐,规模较小、标准化程度低、运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少数已建成的养殖基地仍然存在,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畜牧养殖污染与环保的矛盾日益凸显,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由于缺少完备的粪污处理设施,导致养殖过程中存在污染物乱排乱放现象,治污不彻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待提升。四是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疫病防控、生态环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规模养殖企业用地难、融资难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畜产品安全监管有待加强。一是动物卫生监督人员不足。据调查反映,自乡镇兽医体制改革以来,市编委核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乡镇人员编制28人,目前在岗的实有19人,有的乡镇仅有1人承担着本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等工作。二是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紧,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监管不到位,存在责任界限模糊不清的现象。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把法律宣传贯穿于畜牧产业发展的始终。要继续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形式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加大对《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养殖业主依法治牧、依法兴牧意识。要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畜牧兽医行业生产、经营、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
      2.进一步优化畜牧产业结构。一是提高标准化水平。要依托各类畜牧业发展项目,推行以适度规模饲养为重点,以农户标准化养殖、养殖小区为基础的养殖模式,对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实行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标准化管理和组织化生产,规范农户的养殖行为。二是提高组织化水平。要依靠各类养殖合作社组织开展指导培训、科学饲养,提高养殖户科学养殖水平。三是大力发展畜产品加工业。要把发展畜产品加工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环节,不断培育、发展、壮大骨干龙头企业,形成“农户+龙头企业+基地”的生产经营模式,打造标准化程度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强的利益共同体。四是注重绿色环保。要按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的工作要求,通过逐步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的设施设备改造,进一步推进种养结合,实现资源化利用的全域化,到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以上;392家规模养殖场(户)治理合格达标率100%;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五是培育优势品牌。要强化企业的品牌意识,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扩大产品和企业的知名度,提升品牌价值,把优势产品变成名牌产品,加快实现由养殖基地到商品基地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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