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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1424次, 编辑日期:2017年12月23日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22日在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袁道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务委员会报告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8月,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议了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通过了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批示整改意见, 明确要求相关单位迅速采取措施,把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11月底,通过整改促进拨付资金31454.69万元,增收节支16793.69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5538.64万元,调整有关账务2435.68万元。

一、本级预算执行与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进行整改:一是敦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预算分配进度,减少跨年度办理支出事宜;二是推行当年预算项目结转资金在年终收回总预算工作;三是在编制2018年及以后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过程中,要求各预算单位及时掌握上级各项政策信息,合理预计实际支出规模,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四是进一步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尽量减少财政代编项目,将相关部门在年初就能明确到单位的项目支出进行细化,以提高预算细化程度。

2、关于个别项目和部分预算单位支出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进行整改:一是已将“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结转项目资金2810.88万元,全额拨付各乡镇办区;二是按照市财政、监察、审计及人社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石财办〔2017〕117号)文件要求,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行为将进行监督问责。三是对需要连续多年安排而实际支出又要跨年度的专项资金,采取在当年预算项目支出中列支的办法,减少当年支出结转结余。

3、关于为兑现招商引资政策,导致虚增公共财政收入、支出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相关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今年出台的《石首市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和《关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办法,研究完善了资金拨付手续。

4、关于将应计公共预算收入资金2298.66万元,直接挂往来账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严格按照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调整了账目。

5、关于财政收入滞留汇缴专户12969.6万元,未及时上介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该笔资金全额上缴国库。

6、关于应拨未拨各类财政资金27659.55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在2017年一季度已拨付17269.55万元,余10390万元为预留各单位养老保险,目前已作调整预算追加到各单位。

7、关于应拨未拨以前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262.42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在2017年已拨付2502万元用于人民大闸除险项目,余6760.42万元将于年底转作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关于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公共预算安排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补助资金2668万元,转入市财政资金专户的问题。市财政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改变了拨付方式,将不同来源的资金全部进行归口,再按分配方案统一进行拨付。

9、关于2016年多拨涉农补助资金48.02万元,并留存于代发户中,未及时将该笔资金纳入预算重新安排的问题。市财政局一是已报请市政府批准纳入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总规模一并发放;二是在2017年耕补资金发放过程中若出现结余情况,将在年度11-12月份退回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或国库,待下年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应计未计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462.74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基金支出。

2、关于未按规定将计提的廉租房资金93.52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把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支出。

3、关于未按规定计提国有土地收益金和少计提、未计提四项专项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土地收益金和专项资金。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016年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未编入预算的问题。2017年我市启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后,将会收支平衡,并弥补结余赤字。市财政局在以后年度的预算编制过程中,将按照规定将上年结余纳入下年度年初预算。

2、关于两项医疗保险基金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不到位659.03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进行了整改:一是新农合配套资金251.84万元已追加并拨付至社保基金专户;二是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争取由预算追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上年度配套资金407.19万元,将配套资金安排到位;三是在今后预算编制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社保资金配套需求,争取适当提高标准予以安排。

(四)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用于企业注册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16年4月14日将出借资金5100万元全部回收。

2、关于财政资金出借给有关单位和企业未及时收回62150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大清收力度,对已经逾期的企业下达书面催还借款通知,并上门清收,截止目前,已收回逾期资金186万元;二是对于市城投公司借款48475万元,建议市政府要求城投公司及时归还;三是严格预算约束,加强借款管理,除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规定外,原则上不再新增财政对外借款,确需对外借款的,需经市政府领导研究同意,且借款用途仅限于临时性周转或急需垫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3、关于应收未收2014年以前企业借款利息338.36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于2017年已收回本金100万元,利息21.7万元,其他资金正在催收中。

4、关于将存放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6075.11万元用于政府统筹,其中有1340.18万元未纳入公共预算,直接在往来科目中列支核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对以后年度形成的存量资金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经市人大批准通过后用于相应的支出项目。

5、关于2016年末非税局汇缴结算户中未达款项264.07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责任,按收缴规程及时做好收款入账的确认,及时做好与执收单位、收缴银行的账务核实,减少银行未达款项的出现。截止9月底,已处理未达款项137.02万元。

6、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于今年8月已下发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清理整改通知》,并与人民银行协商,将撤消两家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设零余额户,将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目前正在办理中。

二、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 2016年末延压税费、社会保险基金2005.61万元的问题。市地税局已于2017年3月底前已全额缴入国库。

(二)关于部分税费征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地税局已收回税费162.56万元,预计本年可收回17.11万元,纳入非正常户企业税款41.56万元已按程序发布欠税公告,应征我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的房产税24.35万元已报市政府力争协调解决。

(三)关于部分国地共管纳税户的社会信用代码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市地税局一是加强纳税人基础信息的采集与更新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基础数据的真实、完整性;二是加强国地两家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对部分办税事项信息实现一次采集,国地税共享共用,促进办税效率不断提高。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的问题。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4家单位在编制2018年预算的过程中,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对预估的结余资 一流信息监控拦截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