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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1497次, 编辑日期:2017年12月23日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22日在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袁道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务委员会报告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8月,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议了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通过了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批示整改意见, 明确要求相关单位迅速采取措施,把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11月底,通过整改促进拨付资金31454.69万元,增收节支16793.69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5538.64万元,调整有关账务2435.68万元。

一、本级预算执行与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进行整改:一是敦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预算分配进度,减少跨年度办理支出事宜;二是推行当年预算项目结转资金在年终收回总预算工作;三是在编制2018年及以后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过程中,要求各预算单位及时掌握上级各项政策信息,合理预计实际支出规模,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四是进一步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尽量减少财政代编项目,将相关部门在年初就能明确到单位的项目支出进行细化,以提高预算细化程度。

2、关于个别项目和部分预算单位支出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进行整改:一是已将“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结转项目资金2810.88万元,全额拨付各乡镇办区;二是按照市财政、监察、审计及人社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石财办〔2017〕117号)文件要求,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行为将进行监督问责。三是对需要连续多年安排而实际支出又要跨年度的专项资金,采取在当年预算项目支出中列支的办法,减少当年支出结转结余。

3、关于为兑现招商引资政策,导致虚增公共财政收入、支出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相关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今年出台的《石首市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和《关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办法,研究完善了资金拨付手续。

4、关于将应计公共预算收入资金2298.66万元,直接挂往来账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严格按照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调整了账目。

5、关于财政收入滞留汇缴专户12969.6万元,未及时上介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该笔资金全额上缴国库。

6、关于应拨未拨各类财政资金27659.55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在2017年一季度已拨付17269.55万元,余10390万元为预留各单位养老保险,目前已作调整预算追加到各单位。

7、关于应拨未拨以前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262.42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在2017年已拨付2502万元用于人民大闸除险项目,余6760.42万元将于年底转作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关于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公共预算安排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补助资金2668万元,转入市财政资金专户的问题。市财政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改变了拨付方式,将不同来源的资金全部进行归口,再按分配方案统一进行拨付。

9、关于2016年多拨涉农补助资金48.02万元,并留存于代发户中,未及时将该笔资金纳入预算重新安排的问题。市财政局一是已报请市政府批准纳入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总规模一并发放;二是在2017年耕补资金发放过程中若出现结余情况,将在年度11-12月份退回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或国库,待下年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应计未计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462.74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基金支出。

2、关于未按规定将计提的廉租房资金93.52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把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支出。

3、关于未按规定计提国有土地收益金和少计提、未计提四项专项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土地收益金和专项资金。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016年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未编入预算的问题。2017年我市启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后,将会收支平衡,并弥补结余赤字。市财政局在以后年度的预算编制过程中,将按照规定将上年结余纳入下年度年初预算。

2、关于两项医疗保险基金地方财政资金配套不到位659.03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进行了整改:一是新农合配套资金251.84万元已追加并拨付至社保基金专户;二是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争取由预算追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上年度配套资金407.19万元,将配套资金安排到位;三是在今后预算编制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社保资金配套需求,争取适当提高标准予以安排。

(四)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用于企业注册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16年4月14日将出借资金5100万元全部回收。

2、关于财政资金出借给有关单位和企业未及时收回62150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大清收力度,对已经逾期的企业下达书面催还借款通知,并上门清收,截止目前,已收回逾期资金186万元;二是对于市城投公司借款48475万元,建议市政府要求城投公司及时归还;三是严格预算约束,加强借款管理,除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规定外,原则上不再新增财政对外借款,确需对外借款的,需经市政府领导研究同意,且借款用途仅限于临时性周转或急需垫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3、关于应收未收2014年以前企业借款利息338.36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于2017年已收回本金100万元,利息21.7万元,其他资金正在催收中。

4、关于将存放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6075.11万元用于政府统筹,其中有1340.18万元未纳入公共预算,直接在往来科目中列支核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对以后年度形成的存量资金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经市人大批准通过后用于相应的支出项目。

5、关于2016年末非税局汇缴结算户中未达款项264.07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责任,按收缴规程及时做好收款入账的确认,及时做好与执收单位、收缴银行的账务核实,减少银行未达款项的出现。截止9月底,已处理未达款项137.02万元。

6、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于今年8月已下发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清理整改通知》,并与人民银行协商,将撤消两家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设零余额户,将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目前正在办理中。

二、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 2016年末延压税费、社会保险基金2005.61万元的问题。市地税局已于2017年3月底前已全额缴入国库。

(二)关于部分税费征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地税局已收回税费162.56万元,预计本年可收回17.11万元,纳入非正常户企业税款41.56万元已按程序发布欠税公告,应征我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的房产税24.35万元已报市政府力争协调解决。

(三)关于部分国地共管纳税户的社会信用代码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市地税局一是加强纳税人基础信息的采集与更新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基础数据的真实、完整性;二是加强国地两家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对部分办税事项信息实现一次采集,国地税共享共用,促进办税效率不断提高。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的问题。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4家单位在编制2018年预算的过程中,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对预估的结余资金和常规性收入编制下年预算,且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收支分类科目进行编制。

(二)关于预算执行中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的问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7家单位将严格按照单位的工作计划,科学分析、预测不确定因素,政策性调整支出对预算编制的影响,合理测算年度内各项收支,根据资金的来源渠道和支出内容,将收支完整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并将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年初的预算口径列支经济事项。

(三)关于挤占专项资金352.29万元的问题。市公路管理局内退人员工资,属以前政策规定形成的历史问题。因为全公路系统都存在此现象,省局进行资金切块转移支付时,将这部分人员经费以小修保养的形式划拨下来,所以内退人员工资只能在小修资金中列支。该问题暂时无法整改到位。

(四)关于滞留专项资金163.98万元的问题。市畜牧兽医局已拨市国营种畜场50万元,余款113.98万元将在12月底拨付。

(五)关于超范围列支费用30.53万元的问题。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因办公与非办公水、电混用,目前正在进行水、电改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全部扣回。

(六)关于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三义寺渡口从今年9月起渡口的燃料已执行政府采购。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石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将预算收入上缴非税收入专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畜牧兽医局两家单位已组织专班对内部往来进行了清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市文汇高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单位执行国家政策不够规范的问题。市畜牧兽医局等6家单位已停止或取消了收费项目。

(二)关于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的问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已取消实有资金账户,并将结余结转资金1175.86万元上缴非税收入专户,且调整了相关账务。市公路局已取消3个实有资金账户,保留1个与上级单位的往来资金账户。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基本户已向人民银行、财政部门报备,接受资金动态监督,每半年上报资金账户使用情况说明。

(三)关于主管单位对所属单位管理上存在漏洞的问题。市公路局已督促市宏达路桥有限和永旺养护公司进行整改。一是严格加强资质管理,一律不得外借,坚持独立自主施工;二是附属工程劳务作业班组采取招投标的竞选方式;三是两家公司今后将执行谁中标谁建设。

(四)关于资产登记不完整,造成账实不符的问题。一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实物资产180万元未入账的问题,目前正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待权证办结后入帐;二是市汽车运输总公司部分项目工程已投入使用近3年,既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也未将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正积极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与国土、城投等部门沟通,尽快办理土地权证。

五、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医疗保险基金整改情况

1、关于88家单位少缴医疗保险费的问题。截止10月底,共有44家参保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396.15万元。

2、关于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套取医疗基金的问题。市医疗保险局已督促大垸镇卫生院、东升卫生院等15家医疗机构及个人追回资金87.15万元。

3、关于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的问题。市医疗保险局一是向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人员追回医保基金12.81万元;二是已向重复享受慢性病待遇的18名城镇职工发追款函,逾期不还者,将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中扣回。截止10月底,已有2人退款2458元;三是2017年清理了377名财政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信息,并从制度上杜绝了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现象。

4、关于出借医保基金给个人的问题。市医疗保险局已督促个人归还27万元至医保基金专户。

5、关于扩大范围列支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截止目前,73人已退还多报销的医疗费用25.04万元,但还有部分已死亡人员无法追讨,还有部分癌症、大病患者及特困企业退休人员,由于经济困难,暂时无法退还。

(二)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整改情况

1、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任务未如期完成70套的问题。截止目前,市房产管理局正在协商合同签订,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2、关于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房产管理局已进行整改:一是2017年8月11日调整有关会计账务,租金收入9万元已划转到市公租房租金收入专户;二是石首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管理的棚改资金现已建立了会计账簿,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三是已督促楚源集团将53.2万元租金缴入共管专户,并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3、关于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房产管理局已安排专人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目前已完成90%工作。

4、关于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市房产管理局已进行整改:一是违规享受补贴的问题,已收回住房租赁补贴3938元;二是违规配租保障房30人的问题,已经退房20人,同意年底前退房5人,对新就业超年限享受保障房4人正在督促退房,另1人属残疾家庭吴芳红无力退房。

5、关于保障性住房使用和运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房产管理局已进行整改:一是125套保障房用于安置棚改和城市改造拆迁户过渡房的问题。因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该问题暂时无法整改到位。二是关于政府与楚源集团共建公租房投资所占比例及管理未确定的问题。已与楚源集团协商并达成协议,同意确定双方股权比例,租金收入除去正常运营、管理、维修等费用后按比例缴入财政专户。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所有建设项目均存在着违规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已严格按照审计核减后的造价结算工程款。

2、关于部分建设项目存在未按规定申报调整概算,未履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和市政建设项目普遍存在设计单位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担设计、先施工后补办相关手续等程序问题。由于建设项目已经验收完工,无法整改。

六、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扶贫政策贯彻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精准扶贫识别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截止8月底,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已补录漏登家庭成员4359人,整户新增730户2029人,清退及标识不符合政策条件对象20369人。调整后扶贫信息系统规模人口43512人(含标识人口),实际享受政策人口30094人。

2、关于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未完全到位的问题。

(1) 关于“五保”建档立卡与实际纳入人数不符,部分“低保”对象未纳入政策性保障兜底的问题。截止10月底,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094人, 已有9783人纳入农村低保。

(2) 关于部分建档立卡残疾人数与实际纳入补贴人数不符的问题。截止9月底,市扶贫攻坚指挥部通过全市残疾人办证系统和扶贫系统数据比对,已在两个系统中注销死亡持证残疾人396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3403人,享受补贴3248人,还有155人因未纳入低保或者未办证、未纳入两项补贴范围。针对未纳入人员信息,正在进行分类别排查。

(3) 关于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子女未享受扶贫补助的问题。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已进行整改:一是299名未享受生活补助的学生,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政策条件幼儿人数为223人,符合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条件人数为76人。二是412名未享受普通教育阶段高中助学金的学生,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政策条件学生395人,符合资助政策条件学生17人。 三是及时将补助资金25.2万元,已通过银行代发的形式,补助给76名幼儿和17名高中生。

3、关于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推进缓慢、资金安排不合理的问题。

(1) 关于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出台较晚,未能有效指导年度统筹工作的开展,未引导扶贫项目及时推进实施的问题。市扶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已提前编制下发2017年度统筹资金整合方案,推动项目尽早实施。

(2) 关于扶贫资金结存较大,有5569.92万元未及时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已进行整改:一是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在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184个扶贫项目建设。二是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市级报账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降低资金结存,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度已全部拨付,2017年度资金也已全部拨付到乡镇办区财政所。三是执行竣工项目审计,积极推进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四是规范管理财务、项目资料档案,全面反映扶贫项目的全过程。

(3) 关于扶贫资金计划安排不合理,未对未脱贫人口安排帮扶资金的问题。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已安排3000.5万元,由各乡镇办区统筹,用于非贫困村帮扶资金1000万元,2015年、2016年已脱贫和2017年未脱贫人口统筹资金2000.5万元。

4、关于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 关于扶贫资金未按计划且无批复实施的问题。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已督促所涉及的乡镇办区整改完成,并要求各乡镇办区按照市扶贫攻坚指挥部批复项目,加快项目工程实施进度,对确需调整变更的,按原监管程序报审。

(2) 关于扶贫项目存在先建(完工)后批现象的问题。东升镇庄家铺、董家剅村为贫困村,庄家铺村长期借地办公,董家剅村原有办公场所年久失修,已成危房,根据实际将两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纳入了扶贫项目管理。

(3) 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开工的问题。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已责成东升镇完善庄家铺村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关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

(4) 关于工程无中标通知书的问题。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已责成东升镇完善董家剅村便民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相关资料。

5、关于少数项目扶贫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市扶贫攻坚指挥部已进行整改:一是市扶贫办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管理,督促有关乡镇按“保基本、限总额、不负债”的要求落实好“十有”帮扶项目。二是桃花山镇青竹沟村通过重新招商引资的方式,已签订开发天螺山的合同。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8月份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已报告整改情况,本次不再重复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纠正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视、支持下,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大部分问题得到了较好的纠正。还有一些涉及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历史遗留、整改难度大等方面的问题暂时未整改到位。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我们进行登记备案,定期做好后续跟踪督促,整改完成一项,及时销号一项。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明年审计工作范围,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批露。对属于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予以规范,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进一步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合力。今后我们将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不断提高我市财政管理水平,为石首全面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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