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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1621次, 编辑日期:2017年10月25日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我市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情况的

   

——2017年10月24日在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向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荆州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以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为抓手,积极作为,克难攻坚,妥善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群众环境意识不断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得到加强。目前,长江石首段饮用水水质和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截至今年9月30日,全市270个有效监测日中,空气环境质量符合和优于二级天数达221天,优良率为81.85%,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好于去年。

(一)全面落实责任体系,环保氛围空前浓厚。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多次调研环保热点、难点问题,推动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投巨资加强中心城区湖泊治理,彻底整治城区黑臭水体湖泊。

二是健全责任机制。严格贯彻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实行管行业必管环保,管发展必管环保,制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市政府成立了工业、农业、城镇等六个环保专班,由分线市领导负责,并与各地各相关部门签订了责任状,按照《石首市生态环境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量化考核依据,全面开展空气、水环境质量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研究出台了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办法。对环保工作落实不力,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

三是督查督办有力。市环委会办公室、市政府督办室建立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机制,实行周通报,月督办。近两年,市环委会办公室发出督办通知、通报120余期,市政府领导约谈乡镇政府和市直部门16个;同时,市人大、市政协加强突出环境问题的调研视察,指导相关单位加快环境问题的整改,推动形成了环境问题整改合力。截止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的11个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下沉荆州交办我市的8个环境问题,整改销号7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市35个,已上报销号23个。

四是强化宣传造势。借助新闻中心、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各种平台,坚持不懈地宣传《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中、省、荆州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部署。每年“6·5”世界环境日,开展大型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举办环保宣传图文展览。组织中小学生保护环境作文竞赛,组织开展了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等创建工作。同时,把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纳入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近两年培训党员干部330多人。秸秆禁烧期间,采取市、乡、村联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式禁烧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二)严格加强环境监管,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近年来,市政府坚持严把环保准入关,努力从源头上防控污染。环保部门对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坚持做到“四个一律、三个严格”,即: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环境污染严重,高能耗、高物耗且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严格限制建设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能耗、高物耗项目建设,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技术改造、投资拉动等名义恢复生产;严格按照总量控制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区域、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2015年以来,我市清查建设项目267个,督促相关企业补办环评手续147份。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近三年省、荆州及市本级审批的83个项目中已建成项目71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64个,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0%以上。

二是强化环境执法。坚持利剑高悬、铁腕整治,加大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惩罚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持续开展“利剑斩污”环保专项行动,环保、公安、检察、供电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整治关闭小塑料、土炼油、小酸洗、小电镀等“四小”企业34家。开展长江大保护,全市8个位于长江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整治和6个入江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了省、荆州市政府交办的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专项集中整治16家企业的任务。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推进楚源集团环境整治,自加压力,依法查处,责令楚源集团去年停产整治9个多月,并承诺企业不达标决不开工,促进企业在整改阵痛中提升了环境意识,环保整改成效明显。2016年以来,2016年以来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50多起,处罚金额800多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0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4件;实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1起。

三是回应群众关切。设立“12369”24小时环保投诉热线,主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把环境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去年以来,采取联合办案、圆桌对话等形式,调查处理环境信访问题260件,确保环境信访、投诉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

(三)突出环境问题导向,确保整改效果惠民。

主动认领中央、省、荆州市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全市环境污染问题,动真碰硬推进问题整改,有力推动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一是饮用水源保护成效明显。为保障城区用水安全,责令北门口油库停业关闭。全市1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了标识标牌、警示标语,拆除了与饮用水源无关的一切设施,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二是砂石码头整治力度空前。认真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成立由环保、交通、河道、水利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取缔非法砂石码头39个,生态复绿33个;三是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控制。划定畜禽养殖“三区”,加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全市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487家,已建立粪污处理配套设施的达400家。列支 300余万元对规模养殖企业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升级补贴,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出整改清单,推动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粪肥处理运营,先后引进湖北正旺科技、天缘智兴肥业、稼宝肥业等公司开展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日处理粪污1500吨左右。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4处,小型沼气工程129处,畜禽养殖严重污染势头得到遏制。四是大气污染防治强力推进。由质监、环保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对全市52家企事业单位55台高污染燃料锅炉实施现场执法,按期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工作。督促楚源、吉象等重点规模企业进一步完善生产车间工艺废气治理与改造工程建设,进一步减少工艺过程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对外排放。督促瀚煜建材等企业加快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督促通祥建材等水泥行业控制粉尘排放。强化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城市道路每天洒水4次以上,街边垃圾箱日产日清。交通、城综、公安等部门对煤炭、砂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扬尘物质的运输过程实行严格监管,杜绝运输物质沿途泄漏、散落或飞扬等问题。五是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取得实效。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梳理辖区违法违规项目174个,按照关停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的办法,一企一档、限期销号,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一大批违法违规项目得到整改规范。

四)狠抓生态环境建设,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1、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中心城区城北、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工程,启动城东污水处理厂建设。13个乡镇办区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现已完成了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初步选址、建设规模及管网建设的现场踏勘和摸底调查。与江苏国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投资BOT协议项目占地110亩,概算投资约3.8亿元,设计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350吨的焚烧炉排炉2座。项目环评已完成上报省环保厅,待审批后全面施工建设。投资3000多万元在张城垸建设了一座垃圾卫生填埋场,消纳处理规模为30万吨,用于解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未建成前的垃圾处理。投资约1000万元完成团山寺、东升、调关、桃花、大垸、新厂6个乡镇的垃圾中转站建设。健全工业园园区污水管网建设。金平工业园建成区域道路沿线已全部完成雨污分流管网的铺设;新建道路污水管网按规划和施工设计总长为8150米已全面完成。金平污水处理厂已经全面开工建设,沿江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施工图已完成审查,临时道路、地坪、办公板房建设基本建成。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采取定区域、定作物、定模式方式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03万亩,推广使用配方施肥61万亩,配方肥用量达3.2万吨,占全市化肥总用量43.2%,肥料利用率提高1%—3%,化肥总量控制在7.5万吨以内。抓好大面积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指导利用农用无人飞机,在宗尧公司、笔架曾威家庭农场等地推广统防统治16000亩次;免费发放价值11万元的康宽15600包,减少约20%的农药施用量。开展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在团山长林咀村落实性诱剂平台30个生物导弹1200枚;支持六虎山生态园、四生水稻种植合作社等地开展频振灯式杀虫灯200盏诱虫;在环中湖、上津湖建立了10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推动了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3、稳步实施生态修复项目。加快对中心城区山底湖、陈家湖、蔡家潭、廖家渊4个湖泊的黑臭水体进行治理。投入400万元对原中心城区垃圾堆场进行封场整治,修建了彩钢围栏、安装了监控系统等,生态造林217.9亩,回填土方21507方,植树6670株,播撒草籽720公斤。大力开展“绿满石首”,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1.62%。保质保量完成荆南四河堤防加固工程石首标段,三合闸改建已完成主体工程和大部分附属工程建设,江河湖连通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根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制定并实施《石首市湖泊保护行动方案(2015—2017年)》,全面落实“湖长制”“河长制”,收回44个国有湖泊的经营权。先后制止和处理湖泊拦坝切块15起,拆坝还湖784.5亩,清退围网面积30亩,清除土坝325米,查处涉湖典型案例4起,加快推进退垸还湖、退田还湖、退渔还湖等工作,湖泊水环境逐步改善。

4、突出抓好总量减排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环保、发改、经信、住建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定责任、定时限、抓调度,狠抓减排措施落实。2015年以来,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综合运用、土地、价格、环保准入制度等多种手段,依法关闭不按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49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严格落实环境监察“一人一厂”原则,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污染源的运行监管,整治规范全市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提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清洁种植能力,发挥农业源减排项目的减排效益。同时,督促 46家涉危企业和16家医院依法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今年,从煤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三个方面明确17个减排项目,可削减化学需氧量210.62吨、氨氮18.57吨二氧化硫44.13吨、氮氧化物11.59吨,可全面完成荆州市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

5、加强农村生态创建。市政府成立了生态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验收程序和考核标准,推进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今年在完善我市环洞庭湖生态经济示范区和四湖流域治理项目库的同时,积极争取省环保厅支持,将市内两个自然保护区周边16个村6000万综合整治项目,全市土壤重金属、原中心城区垃圾堆场、张城垸土壤治理与修复共计123.6亿项目纳入省环保厅项目库。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上,先后开展了大垸镇新沟等4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置示范活动,获得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在生态村创建上,今年,组织56个村、镇开展湖北省和荆州市的生态创建工作,我市2个乡镇、41个村的生态创建工作获得荆州市级表彰。团山寺镇、东升镇等13个单位参加湖北省级生态镇、村的创建工作。目前全市荆州市市级以上生态村128个,占全市行政村的80 %以上。

6、扎实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市政府成立了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制定了创模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编制了《石首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石首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石首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向省环保厅递交了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申请,预计年底省厅将组织预评估;启动了第二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相关技术资料已上报省环境监测总站。 

(五)推进生态文明改革,夯实环保工作基础。

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石首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或改革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和乡镇的环境保护责任;修订《石首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定》、调整石首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开展对高陵镇、团山寺镇、笔架办事处3个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审计试点工作;开展长江生态大保护,实施全市土壤污染核查工作;实行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污许可;投资145万元高基庙镇柑梓树村开展面积为300亩的农田排灌水生态拦截沟示范工程争取团山秦克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项目总投资37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000万元,项目计划在明年春开工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尽管市政府及市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我们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投入不够,市中心城区管网未实行雨污分流,城南、城北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不够,部分生活污水未处理到位。金平工业园、沿江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滞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还在规划层面,没有实质进展。

二是环保能力建设有待提高。当前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环境执法的能力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环保系统的干部职工一方面学习不够,另一方面知识结构老化,人才引进难度较大,缺泛专业性环境监测监察人员。

三是环保监管方面存在疏漏。环境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环境行政执法刚性不够、威慑性不强,在对一些违法企业的整顿、非法企业的打击过程中,部门联动、部门配合不够,个别企业还存在环保设施未配备到位,设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跑冒滴漏的行为仍不同程度存在。

四是环保宣传做得不够深入。体现在有的企业重经济效益,轻环保投入,存在违法侥幸心理;有的群众环境意识不强,乱倒垃圾,乱烧秸杆,畜禽养殖粪污乱排沟渠等等;少数部门认为环境保护是环保部门的工作,管行业必管环保的意识不强。

五是部分环境问题执法难度较大。如城区噪声污染、餐饮业煤气、油烟污染等等,群众投诉较多,在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执行起来又容易造成新的矛盾,基本上需要协调解决。

三、今后工作的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化宣传内容,广辟宣传渠道,不断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注重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宣传,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的环保责任感和紧迫感;注重对企业守法的宣传,增强企业家崇尚法律、畏惧法律和维护法律的意识,做到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注重对公众环保意识的宣传,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全民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共创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大好局面。

(二)进一步深入贯彻环保法规,健全环保长效机制。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环保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环保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格局。环保部门要发挥统一监管职能,加强综合管理,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其他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环保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要继续保持环境保护高压态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主要污染治理设施未建设到位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长期超标排污群众反应强烈的要从严查处,确保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三)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要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运用市场化等方式,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投入机制。要不断完善污水收集管网,重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要加大对环保能力建设的投入,加强环境监察和监测标准化建设进度,全面提高监管手段和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对楚源、吉象等重点企业要加强监管,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尽快建立健全石首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体系,防止破坏堤防植被、毁林、偷排、倾倒垃圾废物、捕鱼打捞、私自建设违章建筑等可能破坏水源地的违法活动。教育引导农民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减少农化产品的施用量,广泛推动稻鸭共育、林下养鸡等立体生态种养模式,搞好“三沼”的综合利用与推广,减少农业生产对农田、湖泊及长江水域的污染,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各位领导,同志们,市政府在环境保护上尽管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和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广大群众满意为目标,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强辖区环境监管,坚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建设生态绣美石首贡献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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