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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暨2018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2331次, 编辑日期:2019年5月5日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暨

2018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

   

--2019年4月26日在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石首市环境保护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以及2018年度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

(一)高度重视,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过去一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先后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十五个专项战役等指挥部,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按照省、荆州市、石首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一个中心、三个城市、五个石首”的战略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为契机,深入开展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调度环保工作,印发了《石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石首市落实<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石首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石首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地方性环保文件,把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在我市具体化,扎实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深入宣传,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法律意识 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是搞好环保工作的前提,我市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并将之始终贯穿于环保各项工作之中。“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在学校、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主题活动、悬挂横幅、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环保咨询台、展出宣传展报等形式进一步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环保法》以及水气土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倡导“低碳减排,绿色生活”、“同呼吸、共奋斗”的环保理念。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台、今日石首微信公众号、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的宣传舆论阵地作用,对水环境治理、企业环境整治、秸杆禁烧等工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18年,通过一系列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极大调动了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的自觉性,为《环保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的持续贯彻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三)多措并举,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强力推进。

---工业污染防治力度空前。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清废行动”、“清流行动”、“双随机一公开”、“小散乱污”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356人次,检查各类企业300余家,立案17起,处罚金额153.5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件;实施停产整治案件1件;实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起,关闭违法畜禽养殖场4家。二是实时监控,即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督促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采取总量控制、定时监控、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各排污单位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2018年,楚源、华丽、瀚煜、吉象、浙江方正等重点企业、两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荆州市联网,在线数据传输有效率稳定达到90%以上。三是大力推行排污权交易,严格总量控制。全市所有国控、省控、荆州市控企业以及化工、纺织、医药、玻璃等“水十条”、“大气十条”重点行业和新建项目在申请核发、延续排污许可证之前必须依法取得排污权,并根据行业类别、污染物种类等情况到省环境资源交易中心竞购相应总量指标,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规定排污,做到排污权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无缝衔接、紧密结合四是“禁燃”成果得到巩固。组织4个禁燃工作核查专班分别在春、秋两季对全市所有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工作开展了“回头看”专项行动,严格淘汰、改造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含窑炉)及其设施,全市5155台套高污染燃料锅炉(含窑炉)及其设施(总计锅炉140.75蒸吨)全部完成了淘汰工作,其中,停产和关停共计13台,其余42台完成清洁能源替代。五是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楚源、华丽、浙江方正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完成。

---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快速推进。一是沿江重点行业整治。严格环境准入,对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坚持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坚决杜绝新上重化工和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等高污染、高能耗建设项目。督促列为荆州市2018年度达标水体整治项目之一的好味源公司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出水稳定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二是扎实开展“清废行动”。2018年,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专项督查组对石首全域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向我市反馈交办问题16件,其中涉及长江沿线6件、藕池河沿线4件、其他区域7件。2018年,反馈交办的16件问题,已完成整改15件,另外1件是老垃圾堆场问题,目前该垃圾堆场已完成堆体整形、环场垃圾黏土坝、渗滤液导排系统、截洪沟、填埋导气石笼等系列工程建设,并完成了阶段性销号。三是开展藕池河综合治理。对藕池河康家岗断面参照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投入资金20余万元实施藕池河康家岗断面防护工程建设。项目总建设长度1100余米,防护网高1.8米,宽3米,总面积近2000平方米,竖立大型宣传牌2块,设置严禁攀爬、损坏,禁止垂钓、放牧等内容的警示牌20块。并组织南口镇派出所、环保站针对康家岗断面区域开展了联合执法巡查,整治效果显著:以前藕池河康家岗断面左岸沿线密集的垂钓者现已绝迹,沿岸的垃圾已全部清理。根据荆州市2018年终长江以南地表水水质状况通报,康家岗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标准。四是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组织印发张贴长江笔架湾水域清江行动的通告、紧急通知400余份,安排执法车辆对笔架湾区域进行了连续3天的广播宣传,并开展了长江笔架湾水域清江行动联合执法。共驱离处置笔架湾水域三无船只22艘,拆除钓鱼台等乱搭乱建设施9处,开挖隔离沟150米,拆除网箱、渔网等设施5处,整治效果显著。五是强化地表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坚持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方向,争取资金扩建检验检测场地达1000平方米,采购水质监测设备13台套,地表(含降水)和废水持证监测项目达44项,为河湖环境管控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同时在长江投放4个浮标式水质在线监控仪,其中2个位于张城垸高新技术产业园排污口的上游、下游江段, 2个位于东升镇寡妇夹江段。另外,我市藕池河康家岗站及长江流域调关站两座水质自动监测站顺利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全面实现了国控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水质监测自动化。六是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整治成效显著。对我市已关闭的39家非法砂石码头坚持每周两次全覆盖巡查,防止出现反弹。同时建立巡查台账、各类资料及时保存归档。全市39处(45个泊位)砂石码头已经全部关闭、清场、取缔、复绿、设施设备拆除,恢复岸线9000多米,复绿831亩。七是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查明全市共有长江入河排污口15处、污染源55处,其中江河排污口6处、污染源12处,垸内渠湖排污口9处、污染源43处。对2002年前建成的6处排污口采取了登记报备处理;对2002年后建成的9处排污口进行了设置审批,其中7处已审批、2处待批;对55处污染源采取了登记备案、限制排污等措施。八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大力推进。我市现有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其中1个县级保护区已于2011年由省政府批准划定,另外8个乡镇保护区也于2019年1月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生态环境厅批准划定。市环委会办公室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取缔了县级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和顺、建运、远大等3个砂石码头,关闭了大垸镇天星堡村沿江养殖栏舍1处、新厂及南口等镇沿江沿河搅拌站、预制件生产企业3家,对大垸镇水源地取水口进行了安全转移,有力化解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风险隐患。目前,全市水源地保护区的界标、宣传牌、交通警示标志等已全部按标准设立,物理隔离设施已基本完成一级保护区全覆盖。各地各级保护区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档案基本完善,水质净化、检测、消毒等设施及应急物资完备。县级水源地(市第二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北门口油库、三义寺渡口等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向荆州市人民政府递交了阶段性销号申请报告。

---年度水、气污染防治计划全面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年度目标按期完成。山底湖一期整治面积37.6万平方米,敷设截污管道3224米,水体治理面积17.6万平方米,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蔡家潭整治面积5.7万平方米,敷设截污管道2668米,水体治理面积4.4万平方米了,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廖家渊整治面积2.3万平方米,敷设截污管道480米,水体治理面积1.5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898平方米,达到年前既定目标。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建成水肥一体化300亩、截污沟1200米、生态廊道2400米、生态沟渠4700米、稻鸭生态种养示范区10000亩、稻虾生态种养示范区560亩、尾菜类农业废弃物处理站1个。建设完善27家畜禽养殖场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居民点污水处理站2座、垃圾转运站1座、污水收集配套管网8.5公里,建设多塘系统净化设施500亩。建设标准化养殖池塘120亩,从源头控制水产养殖污染。全市设置农业肥料、药品包装回收站10个,回收约120万个农药包装废弃物(瓶袋),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20公斤/亩。三是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稳步推进。完成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尾水排放由一级B提升为一级A标准;3万吨/日的城东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1.07公里及20吨/日的污泥处置厂一座;全市13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之中,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预计2019年年中可建成投产;在天鹅洲经济开发区河口村、沙口村试点居民小区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南口镇南尖上村选定10户,团山寺镇过脉岭村选定20户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四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排名前列。我市在十三五前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减排工作方案,从工程治理、清洁能源替代、农业源、禁养区关闭等方面推进减排工作,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荆州市下达的工作任务,在荆州市县市区中名列第三。五是扬尘污染整治措施得力。城区所有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对城区在建各工地进出口、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区域内道路安排专人清扫,且在沿线施工路段定时洒水以降低扬尘。积极提升城区绣林大道,中山路、建宁大道、明珠大道、东方大道、建设路、南岳路、解放路、太平坊大道等石首市中心城区主干道扬尘治理能力,加大城区道路清扫作业面,减少道路扬尘。六是秸秆禁烧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了市、乡、村、组四级联动机制和包保制、保证金制、督查巡查制,采取日查和夜查相结合,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强化责任,严防死守。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取得显著成效,禁烧形势持续好转,禁烧防控体系构建完善,火点个数、黑斑面积逐年降低,综合利用渠道逐渐拓宽,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七是加快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对金平、东升两个市级工业园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办,要求责任单位明确时限、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2018年,东升工业园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金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铺设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正在抓紧建设之中,预计2019年中期可建成投运。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展开。一是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组织开展了石首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采样、流转制备和检测工作有序推进。完成全市165件土壤样品及34个农产品样品采集及检测,为土壤污染现状分析奠定基础。二是重点行业企业信息核准工作。对《荆州市遥感核实企业名单》中我市40家企业信息进行了筛选核实,其中符合筛选原则企业22家,不符合筛选原则企业2家,经过多方查证,没有获得企业信息的有16家。三是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制定了《石首市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对全市22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进行了采集,为下一步地块布点取样和检测分析等详查工作做好准备。四是生态村镇创建。2018年,完成久合垸乡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完成高陵镇晏家巷村、久合垸乡毕家荡村等两个省级生态村创建;完成高陵镇、小河口镇、调关镇、新厂镇等四个荆州市级生态乡镇创建;完成高陵镇红阳村、月堤拐村,久合垸乡更名垸村、下堰口村、窑拐村、袁家荡村,小河口镇毕家铺村、季家咀村等八个荆州市级生态村创建。

二、年度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圆满完成

石首市2018年度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达标率100%,在荆州市县市区中排名靠前。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长江调关、藕池河康家岗,省控考核断面藕池河殷家洲、市控跨界考核断面藕池河长林咀水质均为III类及以上,达到国家、省和荆州市的水质目标考核要求。全市1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质监测数据均为III类及以上,保持稳定达标;石首市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在荆州市县市区中名列前茅。全年空气质量监测的有效天数为343天,其中优良天数为269天,轻度污染65天,中度污染5天,重度污染4天,优良率为78.4%,较2017年增加0.6个百分点,在荆州县市区中排名第三。市中心城区PM10累计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1%,居荆州县市区第一,PM2.5累计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3%,居荆州县市区第一;土壤环境方面,国家、湖北省、荆州市暂未制定环境质量考核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

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上级各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在荆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年度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被省生态环境厅评定为年度优胜。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金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度慢,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未做到全收集全处理,汇入藕池河、调弦河的大部分支渠、涵闸水质超标,为我市2019年度水质达标考核带来巨大压力;湖泊水质改善形势依然严峻。根据2018年湖泊水质监测数据,荆州市控5个重点湖泊2个达标、3个不达标,其中天鹅湖水质为II类、鸭子湖为III类中湖水质为IV类,天星湖、上津湖为V类。全市44个重点湖泊中千亩以上20个湖泊共有1个劣V类(湘尤湖)、8个V类、8个IV类、3个III类,对比2017年四季度水质上升的有六个,水质下降的有四个,持平的有九个,无数据未做对比一个。千亩以下24个湖泊共有劣V类13个、V类7个、IV类3个,古荡湖干枯无水质数据,对比2017年四季度水质上升的有一个,水质下降的有十个,持平的有十个,无数据未做对比三个黑臭水体整治还须快速推进,城区大部分沟渠被忽略,如红星渠、沙沟、城南主排水渠、太平坊沟渠及胜利渠等黑臭现象仍然严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仍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彻底,存在偷排现象;中心城区备用水源地建设滞后;医用性废水收集处理未全覆盖;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治理等方面推进不力、进展缓慢;部分建筑工地仍然未建设相应污染治理设施、未落实防尘措施、作业场地积尘严重、原料露天堆放、无车辆冲洗设施、场地未硬化。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是宣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更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抢抓新机遇,求得新展,再登新台阶之年。必须全面落实党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高水平建设产业优质、环境优美、生活优雅现代化生态文明滨江城市。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十九大和习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绿色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全方位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全地域深化环保机制改革、全过程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决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严守生态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容量底线等三条红线,坚决扛起环境保护责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企业、公众多元主体共治大环保工作格局。

(二)主要工作目标

---水、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所有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长江主要支流水质总体达到良好。国家、省、荆州市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100%;汇入藕池河、调弦河的各支渠、涵闸监测断面水质保持稳定达标或呈现好转趋势;全市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湖泊水质持续好转,千亩以上湖泊基本消除劣V类;中心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78.5%以上,力争达到80%,PM10PM2.5年平均浓度持续降低,继续保持荆州市领先。

---全面完成减排任务完成上级下达2019 年度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约束性指标排放目标任务

---环境安全保障可控。全市不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及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

---群众环境满意度、获得感稳步提升。环境信访投诉件处置率100%,群众满意率 90%以上。

(三)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垂管机制改革,实现环保角色新转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是党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要提前做好衔接准备,确保环保管理模式平稳过渡。全力做好部门机构设置、任务职能、人员配备等现状梳理,明确责细化分工。同时继续推进当前环保工作,确保人员稳定、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监管不软。二是创新管理办法。通过实施部门联合督查、环保问责制等新型环境管理方法,努力构建上下相互协调、各部门密切协作“大环保”体系。三是深化网格化监管。进一步完善市、乡镇(街道)、村三级及各有关部门主动参与管理格局,落实以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环保网格化管理制度,推进基层环保责任全面落实,开展各项执法检查行劢,实现环保问题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围绕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环保治理新高度。一是坚决打好打赢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实现治水新高度。持续开展剿灭劣V类水专项行动,通过湖泊生态修复、黑臭水体和农业面源整治、工业企业污水减排、非法码头及采砂整治、固体废物排查及城乡垃圾治理,实现全过程、全系统、全方位治水,全面提升水质;继续做好沿江重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和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工作;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实现治气新高度。完成我市大气重污染行业和重点地区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秸秆禁烧”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挥性有机物治理;加强机动车排气管理;加强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监管。三是稳步推进“净土”行动,实现治废新高度。抓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开展危废处置专项抽查;在 2019 年底前完成省级工业园区土壤环境风险点布设工作;加强对未利用土壤环境保护,对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加强工业固废规范化处理处置。

---围绕严格执法监管,实现环境管控新提升。一是清理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污染。坚决关停违法违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力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整治率达到 100%。二是力抓中央、省环保督察突出问题整改。重点涉及老垃圾堆场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畜禽养殖场污染关停、长江流域围网养殖拆除等整改事项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提升,严防反弹回潮。三是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监管。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标监管机制。

---围绕创建生态文明,打造美丽石首新名片。一是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2019年是创模工作的关键之年,根据相关创建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创建活动,保障各项创建指标稳定达标,进一步完善创建资料收集整理,确保年内顺利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二是快速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力争在年内完成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制定任务清单,分析创建指标短板,研究解决方案,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三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进一步抓好组织协调、服务指导检查督办、考核激励共建共享等机制运行,挥环保主阵地作用。三是进一步深化环保宣传,树立全民环保新气象。以提升群众环境满意度和获得感为重点,结合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以绿色系列创建为抓手,不断渗透生态理念、壮大生态环保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到“报纸有版、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站”,打造立体式宣传体系,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生态环境工作平台。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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