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人大时讯 决议决定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基层人大 法律法规 自身建设
当前位置: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人大时讯>>人大信息
人大时讯
  人大信息
  公告栏
人大要闻 更多>>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
· 石首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
· 石首市招商三组招商引资调...
· 石首市领导到农投公司东双...
· 石首市领导带队指导新厂镇...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
专题报道 更多>>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人...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大...
· 余剑率市科经局招商引资工...
· 王敏参加人大代表小组活动...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开展...
人大信息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
来源:石首人大 , 阅读1367次, 编辑日期:2013年3月12日打印】【关闭窗口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2月26日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石首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完善机制、提高能力,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1、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把“小康目标、五位一体、四化同步、民主政治、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要求,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法治石首”建设;努力践行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
二、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2、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按照“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重大事项运行机制,针对全市财政经济、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视察或执法检查,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3、加强对计划、财政预算的监督。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审计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部门预算草案编制、2012年财政决算、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社会养老保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税源和税收环境建设、社区建设与管理、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议意见,并加强跟踪督办。
5、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对《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推进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及时听取法院、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6、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规范任免程序;继续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等制度;加强与组织部门和“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扩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命干部的知情度;进一步创新被任命干部任后监督方式,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人大意识。
7、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对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8、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把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强对来信来访的综合分析,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9、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宽联系代表的渠道,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开展“代表活动月”活动,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定期为代表寄送《人大常委会公报》,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
10、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有计划地开展代表培训活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评议和询问等活动,不断推动代表工作深入开展,坚持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继续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切实增强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11、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程序,落实办理责任,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加强对重点督办建议和跨年度办理建议的跟踪督办,切实提高代表的满意率。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12、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用最新的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提高机关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用规章管事。
13、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委、荆州市委、石首市委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短一简”规定,改进作风、会风、文风,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参谋水平和服务能力。
14、加强机关建设和管理。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的要求,积极开展绩效考核、创先争优、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三万活动”、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
15、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注重人大制度宣传和理论研究,开辟《人大在线》电视专栏,提高《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石首人大工作简报》等内部刊物的质量,建设、管理和维护好“石首人大信息网”,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6、加强上下级人大联系与对外交流。主动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与支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与联系;注重与外地人大常委会交流,更好地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独特作用。
(本年度要点如需部分调整,授权主任会议决定。)

附: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二月
1、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蔬菜生产与安全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血防工作进行专题询问的意见》的报告;
4、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草案);
四月
1、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4、人事任免及其他。
六月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3、人事任免及其他。
八月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石首市农村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6、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土整治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报告;
8、书面听取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9、人事任免及其他。
十月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税源和税收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情况的报告;
4、人事任免及其他。
十二月
1、询问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审议通过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4、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报告(讨论稿);
5、人事任免及其他。

版权所有:石首市人大常委会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13007041号
地址:石首市绣林大道42号 电话:0716-7299630

鄂公网安备 421081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