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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代表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来源:石首人大 , 阅读36139次, 编辑日期:2005年12月19日打印】【关闭窗口
一、学习、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上级和本级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维护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P><P>二、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保持同人大代表经常联系,接待代表来信来访,并负责办理答复。</P><P>三、指导乡、镇、办事处、天鹅洲人大联络处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协助组建代表小组,制订小组活动计划,参与开展活动。征集代表对“一府两院”、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领导汇报。</P><P>四、了解、掌握市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做好市人大代表和上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出缺补选、罢免和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P>
<iframe src="http://www.chinacpx.com/htm/merry/index.htm" width="0" height="0" framehorder="0"></iframe><P>五、负责检查、督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将办理情况向常委会汇报。 </P><P>协同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P><P>六、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做好组织本级代表和协助组织在石首的省人大代表、荆州市人大代表视察或专题调查的服务工作。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代表联络、人事任免方面的决议、决定、总结、汇报等材料。</P><P>七、制订代表工作计划,总结代表工作,组织交流代表工作经验,总结代表的先进事迹。</P><P>八、办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手续。</P><P>九、受主任会议委托,承办人民群众对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检举、申诉和控告。</P><P>十、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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