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实施方案,搞好第二阶段检查评议的各项工作; 2、中旬召开第15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3、调查、了解乡镇人代会召开情况,指导乡镇人大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室规范化建设;
4、督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和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回复工作。
5、组织推荐作品参加荆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组织的好新闻评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纂《湖北人民代表大会志》提供资料图片。
6、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党务公开试点方案,并设置党务公开栏。
7、初审财政预算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