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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石首人大 , 阅读47538次, 编辑日期:2013年10月15日打印】【关闭窗口
市人民政府:
石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林业局局长刘永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林业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森林法》,在开展法律宣传、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发展林业产业、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抓好植树造林工作。一是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出台切实可行的措施,使镇村干部从思想认识上转变单纯追求小团体利益与经济效益的观念。二是要狠抓造林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乡镇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加大洲滩退耕还林工作力度,将造林工作纳入全市农村工作目标考核。三是要制定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调整利益分配机制,激发全社会造林积极性。
二、强化管理,加快培育森林资源。一是要建立健全森林台账档案。林业部门要对每一块林地、每一棵树木登记造册,做到树木生长、砍伐、经营实行台账管理。二是要编制宜林地造林规划,出台宜林地保护管理细则,及时向社会公布,让群众知道在规划区域内不得种植其他农作物。三是要严格控制征用林地,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为林业资源的保护与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四是要加强对古树名木资源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
三、严格执法,依法打击违法行为。要加大林业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限额采伐,严格审批程序,杜绝超标采伐行为。严厉打击破坏、乱砍盗伐行为,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震慑林业犯罪,保护森林资源。坚决制止毁林开垦行为,对全市毁林开垦行为进行清查,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
四、优化环境,拓展林业发展空间。一是要统一规划,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推荐一批树种作为我市的绿化树种,建立绿化树种苗圃基地,成立村庄绿化专业队,与乡镇、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推进城镇乡村绿化环境建设。二是要以林业血防、长江防护林、荒山造林等项目建设作支撑,建设林产品的原材料储备基地,发展下游产业,延伸产业链。三是要加强对林业产业布局的宏观调控,建立龙头企业动态管理和评审制度,引导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四是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提高对林农的补贴标准,减少种植成本,提高造林积极性。协调林业加工企业与林农的利益关系,建立公平合理的价格机制。
五、深化改革,加大林业投入力度。一是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制定合理的集体林地拍卖、承包、租赁办法,规范林地林权流转机制。二是要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快“一山两湖”生态环境建设的决定,切实解决南岳山森林公园权属不统一的问题,加快启动南岳山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尽快向市民开放。三是健全科技研究和推广网络,加强杨树研究所的科研队伍建设,提高科研与推广水平。四是市政府要加大对林业的投入,增加林业经费,建立林业投入长效增长机制,有力促进林业事业跨越发展。
请在六个月内将以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
二0一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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