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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国土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来源:石首人大 , 阅读29299次, 编辑日期:2013年3月13日打印】【关闭窗口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国土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2012年11月28日,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国土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先易后难、规范操作、群众受益”的方式,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共争取国家、省级重点项目17个,建设总规模32.15万亩,涉及14个乡镇136个村,惠及20.4万人,总投入4.59亿元,整治后可净增耕地18837.9亩,国土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会议指出,虽然我市国土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规划设计与现实不相适应;个别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高;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工程后续管护机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土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大争取项目力度,集中整合各类项目资源。要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力争在2020年以前,将我市耕地整治一遍。同时,要以国土整治为重点,加强各项涉农资金的整合,按照国家“渠道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计成效”的总体要求,合理地整合其他部门的项目资金,如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建设、扶贫开发、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集中对项目区进行综合改造,充分发挥项目区的综合效益。
二要进一步增强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在申报整治项目时,要全面掌握项目区水系、地势地貌,注重整体性推进,不留死角;编制实施方案时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在项目区张榜公示,做到几上几下,把群众的愿望和国土整治的要求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土整治成果。
三要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要加深项目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运行安全,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把国土整治项目做成“精品工程”、“廉政工程”和“阳光工程”;要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监管,坚持阳光操作,严格执行项目管理“七制”(即项目法人制、项目公告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施工合同制、廉政合同制、纪检监察检查制);严把工程质量“五关”(即工程测量技术关、单体工程施工放样关、建筑材料关、监督管理关、工程验收关);要把项目区村组、群众的监管纳入项目建设全过程,并作为工程验收的一个重要依据;要建立工程后续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区农民长期受益。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
二0一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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