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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  
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石首人大 , 阅读46042次, 编辑日期:2013年9月25日打印】【关闭窗口


﹝2013﹞第1号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市八届人大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建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石首市2013年政府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紧密结合石首实际,体现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安排突出了公共财政基本保障力度,支持了 “工业兴市”发展战略,落实了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的要求,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体系的构建,进一步提升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严格预算执行。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按预算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要尽快制定部门预算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的预算执行监督、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用制度规范部门预算执行。
二、规范预算编制。要完善以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障为基本架构的预算体系;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编制要进一步细化,增强透明度;社保基金要加强扩覆征收,消除盲点;“五险一金”的支出政策要执行到位。
三、改革国资经营。要加强对国有资产和资源产权经营收益的管理改革,对国有资产和资源产权要建立台账,规范经营,收益要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可用财力。
四、加强编制清理。要开展财政供养编制清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吃空饷”现象,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切实用到在岗人员的保障和事业发展上,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推行财政公开。要完善财政基础信息数据库和项目信息数据库建设。要逐步推进人员编制、收入项目、收支数额、项目支出、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等财政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请在六个月内将以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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