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人大时讯 决议决定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基层人大 法律法规 自身建设
当前位置: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自身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制度建设
  大事记
人大要闻 更多>>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
· 石首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
· 石首市招商三组招商引资调...
· 石首市领导到农投公司东双...
· 石首市领导带队指导新厂镇...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
专题报道 更多>>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人...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大...
· 余剑率市科经局招商引资工...
· 王敏参加人大代表小组活动...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  
信访科工作职责
来源:石首人大 , 阅读3086次, 编辑日期:2005年11月23日打印】【关闭窗口
1、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为指针,密切联系群众,为人大常委会履行职权,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服务。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宗旨,依法办事,充分发挥信访联系群众的窗口作用。

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有程序地做好信访登记、转批、督办工作。对群众的合理要求要认真落实,同时做好思想教育和解释工作。

4、认真搞好调查研究,讲究“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来信来访者
提出的问题,争取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5、处理信访件要做到准确、及时,按有关规定的限期办理,如(申诉、控告和检举)涉及重大疑难问题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对当事人不服从正确处理的,继续无理申诉的不再受理。

6、对信访件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仔细整理,结案存档完整并做好信访科的工作总结。

7、完成领导交办事宜。

版权所有:石首市人大常委会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13007041号
地址:石首市绣林大道42号 电话:0716-7299630

鄂公网安备 421081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