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人大时讯 决议决定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基层人大 法律法规 自身建设
当前位置: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自身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制度建设
  大事记
人大要闻 更多>>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
· 石首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
· 石首市招商三组招商引资调...
· 石首市领导到农投公司东双...
· 石首市领导带队指导新厂镇...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
专题报道 更多>>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人...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大...
· 余剑率市科经局招商引资工...
· 王敏参加人大代表小组活动...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  
老干科工作职责
来源:石首人大 , 阅读3988次, 编辑日期:2005年11月23日打印】【关闭窗口
1、关心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按规定组织离退休人员进行政治学习、过组织生活,阅读文件和参加有关会议,并作好具体服务工作。为离退休人员订阅学习资料,负责每半年向离退休人员通报一次我市经济发展和人大工作、机关工作情况,遇特别重大事项应及时通报。

2、关心离退休人员身体健康,及时了解离退休人员身体健康状况,逢七十、八十、九十整生辰祝贺和生病住院帮助办理住院手续并进行慰问与服务。

3、关心离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负责联系或组织开展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健身、娱乐、文体活动,并做好服务工作。

4、经常保持与老干部的联系沟通,了解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听取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如实向分管领导反映,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力争取解决并将研究的意见及时向提议人反馈。

5、办理有关老干部统计年报、评比表彰、工资福利、节日走访慰问及老干工作有关的事项。

6、联系离退休人员参加会议、公益公务活动、生病住院和特殊情况用车的接送。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石首市人大常委会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13007041号
地址:石首市绣林大道42号 电话:0716-7299630

鄂公网安备 421081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