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由办公室分管主任主管,行政科具体负责。二、时刻提高警惕,安装各种防盗设施,防止被盗事故发生。切实加强火源、电源管理,按规定使用电器、液化气、煤气灶,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机关上班时间各办、委、科的同志因公外出,要锁好门窗,下班后门房要对一至四楼巡视一遍,无异常现象才能锁门。
四、来客来访实行登记制度,由门房负责登记。发现可疑物质和活动要报告公安机关和分管领导。
五、门房实行二十四小时工作制,日夜不断人。每晚门卫在就寝前要对机关院内巡视一遍。
六、大门早六时开门晚十一时关门,非机关人员十一时后概不接待。自行车库由门房管理,启用时间早六时至晚十一时。
七、安全保卫设立奖惩制度(依照门卫合同奖惩情况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