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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机关公共守则
来源:石首人大 , 阅读2931次, 编辑日期:2005年11月23日打印】【关闭窗口
为了保持机关有一个安全、清静、整洁、卫生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请您及家属、子女、亲朋在本机关院内做到:

1、不打牌赌钱。

2、不在休息时间大声喧哗。

3、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和其它废弃物,不乱泼脏水和随地吐痰,不从楼上向下扔东西。

4、不攀摘花卉树木,不损坏公共设施。

5、不敞放畜禽,不乱搭棚,不栽种蔬菜瓜果,不在楼道和楼顶乱堆放杂物。

6、不私自安装电线和改装线路,不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离火源较近的地方,严格液化气灶具管理,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灭。

7、不私自改装自来水管,不将蔬菜残渣和鱼、鸡、鸭的废弃物从水管下排,以免堵塞下水道,今后谁堵塞由谁负责疏通。

8、不随便留外来人员在机关住宿,凡外来人员住宿必须到门房进行登记,并报告行政科。

9、停放在自行车棚的车辆,必须依序排放整齐,非机关内人员的自行车,不经门房值班人员同意,不得停放在自行车棚内,办公楼、门房前原则上不准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确因公联系,短时间停放,必须按门房值班人员指定地点依序停放。

10、自行车棚及院内公共场所,非经行政科主管人员同意,不得存放任何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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