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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立卷归档制度
来源:石首人大 , 阅读4604次, 编辑日期:2005年11月23日打印】【关闭窗口
一、凡本机关在进行主要职能活动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不同载体(文字、图表、声像)的文件材料必须立卷归档。

二、凡与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有密切联系的上、下级来文及有关单位的来文,都应收集整理、归档。

三、各级来文和本级行文,均要由档案室收文、登记、编号、发文和立卷归档。

四、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成套。

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要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

六、提高归档质量,严禁三色出现(铅笔、彩笔、圆心笔),一般情况不要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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