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人大时讯 决议决定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基层人大 法律法规 自身建设
当前位置: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人大要闻 更多>>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
· 石首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
· 石首市招商三组招商引资调...
· 石首市领导到农投公司东双...
· 石首市领导带队指导新厂镇...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
专题报道 更多>>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人...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大...
· 余剑率市科经局招商引资工...
· 王敏参加人大代表小组活动...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开展...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石首人大 , 阅读27149次, 编辑日期:2006年3月16日打印】【关闭窗口

 

——2006210日在石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严忠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5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建设“平安石首”、服务“工业兴市”、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推进“平安石首”建设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检察工作首位,按照“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案件质量”的目标要求,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突出打击重点,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86130人,依法批准逮捕7010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71109人,依法提起公诉4866人,移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67人。“严打”工作中,我院始终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对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重大盗窃、抢夺等侵财性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案件5178人,起诉4054人,移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67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共批准逮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48人,起诉35人。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系,坚持联席会议制度,保持经常性沟通。建立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对影响广、危害大的案件适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全年共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和疑难案件的侦查工作40余次。不仅保证了案件质量,而且还提高了办案效率。去年,我院审查批捕案件的平均办案时间为2.5天,审查起诉案件的平均办案时间为5.8天。

严格依法办案,确保不枉不纵。坚持“两个基本”的办案原则和主罪主证复核制度,对可能影响案件处理的关键证据,前后有变化的证言重新核证,尽量补充完善证据。全年共补充完善证据158份。坚持重大、疑难案件三级审查制度,即主诉、主办检察官审理后,还必须经部门讨论、分管检察长审查、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方能作出决定。建立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对案件的批准或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判决等诉讼环节进行跟踪监督。这些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去年,法院判决案件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条款、定性与我院起诉指控完全一致。

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综合治理。全面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年共受理群众控告、举报、申诉109件,其中涉法涉诉案件16件,全部审查处理,首办息诉率达100%,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告状难”的问题。积极参与社会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建章堵漏。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制定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制度和措施,加强对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宽条件的依法从宽处理。主动深入社区、街道、农村参与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解决群体性事件。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我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毫不动摇地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突出重点,调整思路,加大力度,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912人,其中贪污案66人,贿赂案24人,挪用公款案12人。办案中,我们围绕发现、突破、深挖犯罪,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加大查办力度。一是大力查处窝案串案。改变以往在侦查活动中就案论案的思路,积极引导干警在办案中树立深挖窝案串案的侦查意识,通过挖窝带串实现办案工作的新突破。顺着这个思路,我院查办了市疾病控制中心血防所所长赵某、市城区血防站出纳赵某、市大垸镇血防站站长林某贪污公款的窝案串案。二是重视在社会“热点”问题中挖掘案件。去年8月份,我院针对群众反响较多的看病难、药价高等问题,精心组织力量立案查处了市人民医院有关人员涉嫌受贿案,并对两名行贿的药商也一并立案查处。不仅规范了该院的药品管理,而且还促使药价大幅度下调,社会反响很好。三是加大追逃力度。去年春节期间,我院将外逃十年、贪污公款23万余元的原市物资贸易中心业务员尹某从河北省保定市抓获归案,尹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拓展工作思路,严肃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在积极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的同时,我院高度重视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并以此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手段。采取加强领导,提高工作要求和标准,密切与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联系等措施,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办案质量,使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全年共立案查办此类案件33人,比上年上升50%

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加强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办案流程管理,全面推行对审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防止违规办案。在询问证人的时间掌握、通知家属、安全问题和保障律师会见权等方面,严守程序规定。坚持文明办案、人性化办案,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更新工作观念,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思路。一是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去年66日,我院作为基层院代表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并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在市委、市人大的重视和支持下,628日,我市召开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听取了我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71日,荆州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有效地推动了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积极开展专项预防。根据我市工业企业发展迅猛,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也相对增多的实际,我院在楚源化工集团设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室,帮助企业整章建制,提合理化建议,接受法律咨询。通过有效预防,使企业避免了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扬。三是深化个案预防。我院规定,职务犯罪案件侦结后,必须做到“五个一”,即由犯罪嫌疑人写一份悔过书;与发案单位共同分析一次发案原因;提一份检察建议;上一次法制教育课;搞一次整改回访。全年共提出检察建议34份,上法制教育课13场次。四是开展预防宣传。我院采取印发《检务公开宣传册》、利用新闻媒体和建立预防网站等形式,大力宣传《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有关预防知识。同时,我院还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满腔热忱地为我市“规模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为小康联系点办实事、办好事。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我院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抓住群众反响强烈的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问题,强化监督措施,注重监督实效,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结合我市实际,灵活运用监督方式和手段,通过各种途径挖掘立案监督线索,积极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6人,其中批准逮捕36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5人;纠正不当立案55人,侦查机关已作撤案处理;依法追捕4人,追诉4人。

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建立民事行政申诉“绿色通道”,全面履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职能,着力提高抗诉和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国家和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12件,立案审查8件,提请抗诉6件,法院改判2件。李清华不服民事判决案、武汉市人防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不服民事判决案,经我院提请抗诉,被法院依法改判。同时,对法院判决正确的案件,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积极开展监所驻所检察工作,对监外执行“五种人”的执行监督实行专人负责,对外劳人员实行挂牌管理,对监管单位办理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实行专项清理,调教各类人犯129人次,纠正违法情形2人次,排除安全隐患2起。

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把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集中开展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犯罪专项整治工作等专项行动。建议有关行政执法单位移送制假售假、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等案件6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

四、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检察改革

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以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加强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实施规范化管理促进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对规范化建设进行总体部署。认真学习省院下发的检察业务工作规范文本,对现有业务工作制度认真清理和修订完善,进一步细化执法规范,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流程以及各个环节的标准。建立检察局域网,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办公自动化程度明显提高。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细则》,对“三类案件”(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案件、不服逮捕决定案件)的监督程序予以规范。建立“三类案件”登记台帐,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在各个诉讼环节的监督。坚持月工作例会制度,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和沟通。除“三类案件”不折不扣地进入监督程序外,还主动征求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完善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了相应的目标奖惩机制,将目标责任与干警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挂钩,建立奖惩分明的目标激励机制。为了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我们要求中层干部在年初都要登台演讲,向干警总结上一年的工作,承诺自己下一年的工作打算,并接受干警监督。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干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聘请21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我院检风监督员,对我院的执法活动和干警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实施“三零”(零违纪、零错案、零事故)工程,落实“一案三卡”(告知卡、自律卡、回访卡)制度,并公布监督电话,使干警的执法活动处于有效地监督范围内。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我院以专项教育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促工作,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坚持不懈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响应中政委、高检院的号召,开展了向王书田同志学习的活动;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引导干警讲求司法文明,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正确行使检察权,维护公平正义。同时,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和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狠抓整改落实。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政治素养。修订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加强了班子的团结协作。严格执行高检院提出的“六个严禁”的要求,检察长对班子成员明确提出保持自身廉洁、做好廉洁工作的严格规定,增强了班子成员的廉政意识。坚持重大事项公开公示制度,对我院“两房”建设公开招投标,并通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等部门争取专项建设资金近300万元,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加强教育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执法办案的实战能力。去年,我院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20余人次,反贪、公诉、侦查监督、民行等部门以评选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办案能手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工作,50周岁以下未达到本科学历的干警全部参加了专升本学习。专门提供复习时间,鼓励干警参加全国司法统一考试。目前,我院已有70%的干警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从严治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落实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及领导与干警谈话制、“不作为”党员告诫制、中层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关注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和社交,进行了6次全院性廉政教育,要求干警在办理案件时必须书面报告有关廉政建设情况。同时,紧密联系检察机关性质和干警工作现状,制订了《检察干警办案纪律十不准》、《干警行为准则》等制度,要求干警严格遵守。去年,我院实现了无违纪违法“零工程”。

2005年,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诉讼监督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些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突出检察工作主题,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服务大局。坚持为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围绕中心工作研究确定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和措施。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2、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坚持“严打”方针,加强和改进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综合治理。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以惩治执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为重点,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继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抓好治本措施的落实。

3、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公正执法能力。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确保外部监督落到实处;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提高依法独立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的能力;加强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业务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核体系。

4、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石首、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奋斗。

版权所有:石首市人大常委会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13007041号
地址:石首市绣林大道42号 电话:0716-7299630

鄂公网安备 421081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