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将石首市城南片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决 议
(2012年12月17日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石首市城南片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这个议案,由财政部门分年度安排预算,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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