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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纪要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27083次, 编辑日期:2015年7月20日打印】【关闭窗口

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纪要

12月26日,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14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泽民、副主任苏应辉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定海、高勇、刘东英、李前宏、周崇典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夏光宏,副市长成先军、王梦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斌,市人民法院长苏丽兰,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办室,市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水利局、卫生局、经济局、发改局、财政局、房管局、审计局、城投公司、经济开发区等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委副主任,乡镇人大主席,绣林、笔架山、天鹅洲人大联络处主任及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龚平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李顺斌所作的《关于全市<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住建局、畜牧局、水产局、农业局、水利局所作的《关于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13名委员、代表就工业企业“三废”排放、农业面源污染、湖泊沟渠水质污染、畜离养殖污染、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突出问题,对市环保局、农业局、住建局、水产局、畜牧局、水利局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询问,6个部门负责人如实地作了回答,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表态性发言。询问后,常委会对市环保局所作的《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表决,并对市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水利局进行了询问满意度测评。市环保局《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未通过。市住建局、水利局评定为合格,其他4个部门均为不合格。会议认为,近几年来,我市环保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律和环保理念的宣传、环保执法力度、环保整治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环保监管有效加强。全市工业、农业、城市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主要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会议指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从整体上看,环境形势非常严峻,不容乐观。一是农村环境污染严重。主要表现在水体污染严重、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农药化肥残留严重、农作物秸秆燃烧影响空气质量、农村垃圾和污水污染严重等五个方面。二是城市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我市城区环境现状突出表现为垃圾堆场隐患重大、城市污水处理未全覆盖、扬尘污染较重、建筑交通噪声扰民等问题。三是工业污染不容忽视。突出矛盾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群众十分关注楚源环境问题。普遍认为对污染源的管控精细度不高,泄漏事故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是部分企业废水、废气回收利用率未达到100%。部分废水未曾处理就直接排出,部分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重金属、放射性等危险物污染管理工作还需要不断加强。会议建议,一是要进行水体保护。要改变湖泊现有的经营模式,彻底杜绝湖泊切块投肥养鱼的现象,让湖泊逐步恢复到自然状态。二是要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对现有的规模养殖户要加大管理力度,对新建的养殖场要提高环境保护标准,引导农民科学选址,严格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防治污染进一步扩大化。三是要加强城乡垃圾和污水处理建设的力度。市政府要尽快启动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重点解决好张城垸垃圾堆场的问题。要为城区污水处理厂增容扩量或增建污水处理厂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实现污水处理全履盖。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也要纳入规划,逐步治理。四是工业企业污染的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企业排放必须达标,未达标的,该禁的必须要禁,该关的必须要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卢孟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分类整改,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长效机制。目前,对查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43项,整改到位率82.69 %。会议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审计督办的主体。市政府为督办主体,审计部门负责审计业务。二是要高度重视整改成果。市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从制度上促进有关问题的限期纠正,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三是要强化非税收入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建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纪君所作的《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石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夏光宏所作的《关于提请将石首市土地储备项目(解放路片区)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表决通过了《石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将石首市土地储备项目(解放路片区)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于2014年元月7日至9日在石首城区举行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讨论提出了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拟分别提请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或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会议审议通过了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审议通过了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会议通告了干部拟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

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夏锡璠的提名,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会议决定任命晏黎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本次会议到会情况:

出席:

张泽民  李定海  高  勇  刘东英  李前宏

周崇典  苏应辉  王  丽  付旭强  白斯全

邢立军  成  波  张良桐  纪  君  易礼明

李治宏  李顺斌  李晓霞  张凡喜  郑  云

胡发明  袁  霞  顿  艳  曹  泓  程学书

缺席:

阳敦荣  郭祥盛

列席:

    杨  帆  方  明  吕向平  王  忠  张  刚

    姚周岸  刘迪登  罗  宵  蔡  华  赵文魁

    沈  阳  曾  荣  毛咏宏  张道忠  赵有阳

缺席:

    夏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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