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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 , 阅读40812次, 编辑日期:2015年7月20日打印】【关闭窗口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12月27日在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准确把握社会矛盾,把维稳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采取应对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按照创建“法治石首”、“平安石首”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治安维稳工作,加大批捕起诉工作力度。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98件166人,同比分别下降19%、9.3%,起诉185件257人,同比分别上升117.6%、114%。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打黑除恶”、“破案会战”、“反盗、打抢、扫毒”等专项行动,对严重暴力犯罪及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起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0件32人,“两抢一盗”犯罪案件47件51人。所办案件无错捕、漏捕,无捕后撤案和无罪判决现象。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击的同时,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及主观恶性不大或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共不批准逮捕45人,不捕率为26%,要求撤回4人,不起诉11人,努力减少不必要的羁押,避免滋生新的不稳定因素。充分运用轻微犯罪案件刑事和解政策,推动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相衔接,促进刑事和解依法公正进行。注重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对2名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健全和完善妇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成立女检察官办案小组,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女性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综合运用附条件不起诉、法律援助、经济帮扶等方式,促其尽快回归社会。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等手段,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积极开展预防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集中精力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着力查处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16人,均为大案,立案侦查的人数同比上升23.19%,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0余万元。查办了市南岳高中蔡某等三人挪用500余万元教育经费的特大案件,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受贿案,林业系统赵某等五人贪污国家血防林补贴资金窝案串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办案中,注重办案效果,狠抓办案质量,共起诉16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其中贪污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的主犯胡某、廖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五年。我院查处窝案串案的做法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肯定,在全省反贪侦查业务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介绍。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重点查办执法领域和危害民生民利领域的渎职侵权案件。共立案侦查该类案件4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查办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张某,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公安县法华寺泵站工作人员谭某,大禹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周某等滥用职权案。同时,积极探索办理新领域的渎职侵权案件,初查了福利企业骗取国家增值税退税案,该案的初查经验,在荆州市检察机关反渎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切实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市公路局建立了重点领域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示范点,发挥其对全市预防工作的导向作用。与市招投标管理局一起修订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的跟踪监督,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行贿犯罪查询系统,对132个投标企业进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把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尤其是行贿行为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五月份,作为全市第十三个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月活动的主阵地,共有127家单位、近1800名党员干部到我院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人员策划拍摄的廉政宣传公益广告,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优秀奖。
三、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紧盯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拓展诉讼监督渠道,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公正司法。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密切与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落实引导侦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协商等制度,在协作配合中加强监督。通过审查案件,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不当立案等问题。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10人,撤案6件22人,纠正漏罪漏犯18人。针对办案中出现的超期羁押、违法取证、违反办案时限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均已整改。通过开展对“另案处理”案件和“清网行动”中自首人员案件处理情况的专项检查,监督侦查机关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案件8件10人。此外,我院还与市税务、林业、工商、国土、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移送力度。如与市国税局稽查分局配合,查处了陈某、彭某等两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加强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慎重、准确、及时”的抗诉方针,认真做好抗诉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开展刑事审判涉嫌违法线索法律调查6次,对刑事案件提起抗诉1件2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再审。深化量刑建议工作,提出量刑建议率达到95%,采纳率在90%以上。认真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理念,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监督纠正生效的错误裁判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又认真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共提请抗诉并被采纳2件,促成当事人和解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9件。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得到了省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报了经验材料。
加强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加强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投资近30万元,进行了监控设施的改造,实现了与看守所视频监控的无缝对接。加大刑罚执行监管力度。共开展法律监督调查15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检察建议》10份。进行安全检查22次,发现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3起,已监督整改。加大调教工作力度。调教在押人员70人次,接待来访的被监管人员家属8次,及时掌握监管场所是否存在牢头狱霸、生活虐待以及刑讯逼供等问题。积极开展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监督。通过对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的调研,及时掌握监外执行罪犯在考验期内的现实表现,对脱管漏管人员,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控管衔接,推进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四、多渠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立足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疏导等手段,从源头上堵塞社会管理漏洞,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控申稳控工作。及时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共受理控告申诉线索73件,一般信访件18件,违法诉讼线索13件,均已办结。坚持领导包案、重点盯防,及时化解涉检上访。全面启动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将案件风险评估推行到执法办案环节,保证涉检上访风险“零”的警戒线不被突破,共评估案件370件,达到省院“一案一评”标准。加强控申接待室建设。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已完成视频接待室的建设和调试,实现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举报“四访合一”的检务接待模式,高效便捷地受理群众诉求。积极推进乡镇“阳光检务”联系点工作,努力构建乡镇大调解格局。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管理中作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29份,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如在初查石首电大一举报件时,发现该校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及时向市教育局提出建议,促进了该校的规范化管理。同时,我院还结合办案,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案件的调研,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惩防对策和建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如我院撰写的《家电下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特点、问题及对策》、《当前药品回扣案发生的主要原因、特点及预防措施》等研讨文章,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市委领导亲自作出批示。市政府还就家电下乡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市卫生局根据市委领导的批示,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规范药品管理,患者的医药费明显下降。
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工作。以开展“四进四访四联四助”活动为契机,着力提升人民群众“一感两度”,为推动平安石首、和谐石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定期举办“举报宣传周”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选派优秀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检察机关与企业的联系,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坚持把强化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执法。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把接受监督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方面,认真贯彻《宪法》、《监督法》,坚持重大问题、重点工作、重要案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向市政府、市政协和有关部门通报制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法律监督工作2次,办理和答复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6件。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对2起拟作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评议和审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开展“检察公众开放日”、“阳光检务”等活动,不断拓展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
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的“七一”讲话精神和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征文活动,组织干警重温入党誓词,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政治本色。同时,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三万”活动、“1+1”心连心活动,增强干警的群众观念。我院“三万”活动受到了荆州市委的表彰。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和决策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遵守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网络培训、专家授课、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精心组织干警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及各项检察业务。积极参加上级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干警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有2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3名干警在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岗位技能竞赛中获奖。
抓好检察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我院《检察文化建设五年纲要》的实施,着力构建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核心的检察文化价值体系。凝炼出“厚德崇法、笃学求是”的“文化育检”精神。建成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文化画廊,将画廊与浮雕、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了检察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拓展训练、军事训练、书画摄影展等十余项文化活动,陶冶干警的情操,促进由文化自觉向文化自信、文化自强稳步推进。我院干警陈高的篆刻作品,在全国检察机关书画摄影展览中被入选参展。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省院“两个适当分离”的要求,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承担案件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等十项职责,实现了案件管理和办理的适当分离。加强办案工作区改造,实现警力保障现代化,建成了数字化办案区,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实现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批准逮捕权上提一级的规定,由我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一律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规范了对自侦案件监督。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措施还需不断探索。二是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不够,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法律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与经济发展、民生利益相关的监督要加大力度。四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给检察工作带来了挑战,干警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2013年工作安排
2013年,我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开拓进取,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把握经济形势变化,将服务我市工业“二次创业”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破坏招商引资环境、工业园区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活动,重点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法律监督,加大对城镇化、农业现代建设的法律服务力度。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为石首经济振兴、社会进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创造廉洁政务环境
积极探索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给自侦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加强学习,转变观念,理清思路,进一步加大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认真研究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新增的监督职能,依法运用好提出纠正意见、发出检察建议、抗诉、建议更换办案人员等监督方式,进一步推动法律监督调查、初查、侦查的有序衔接,不断强化监督效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做实做牢“阳光检务”联系点。积极参与城镇网络化和大调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治安突出地区的整治和重点人群的监督管理。继续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解决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依托办案,形成普通刑事犯罪、职务犯罪、司法公正专项报告,提出惩防对策和建议。
五、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检察工作。不断加强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积极履职,开拓进取,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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