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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40911次, 编辑日期:2015年8月6日打印】【关闭窗口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元月8日在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五个检察”建设①,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注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积极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18件19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05件218人(含追捕3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77件280人,提起公诉144件219人,移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件10人。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利剑”、“亮剑”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涉恶涉毒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和电信诈骗等涉众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55件148人,提起公诉86件126人,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推行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专案办理、提前介入制度,共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18件,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了侦查质量和诉讼效率。
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②,积极发挥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诉讼制度的作用,推动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衔接,依法公正办理刑事和解案件。共决定不批准逮捕案件13件18人,不起诉11件13人,对捕后无继续羁押必要的1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不断改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方式方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的教育挽救,为11名被告人提供法律辅导和心理干预,依托“青少年维权中心”对4名未成年人犯开展跟踪帮教。积极开展不捕不诉等各类案件释法说理,认真研究和稳妥办理热点敏感案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大力开展诉讼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不当立案等问题,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监督撤案46件,追捕37人。针对办案中出现的超期羁押、违法取证、违反办案时限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2份。加大对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力度,开展法律调查12次,提请刑事抗诉2件,已改判1件。进一步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范围和方式,运用再审检察建议,促使法院对两起民事案件启动再审程序。不断强化监所检察工作,切实加强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共对羁押场所进行安全检查22次,调教在押人员38人次,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20件,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对30名脱管、漏管的监外执行人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控管衔接工作。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等手段,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13件16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办案件中,重大案件8件8人,特大案件2件4人;科级领导干部5人。加大追逃力度,4月份,经过缜密侦查,在四川省南充市成功抓获贪污公款300余万元、潜逃达七年之久的建行石首支行原职工黄某等两名案犯。
切实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余万元。扎实开展“节能环保”专项治理活动,查办了监利县发改局副局长王某、环资科科长彭某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节能减排资金损失1000余万元的渎职案。办案中,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一般工作失误和渎职侵权犯罪的界限,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到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为600余人进行法制讲座,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份,增强党员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全程参与土地平整、市政府公租房和人民医院、车站搬迁等民生领域工程的招投标活动,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安全廉洁运行。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③198人次,维护了市场竞争环境。依托我院与市纪委联合主办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健全完善预防体系,共接待全市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党员干部800余人参观学习。
三、紧紧围绕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做好检察群众工作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努力做到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着力构建服务群众平台。加强受理接待中心规范化建设,开通具有 “七合一”功能④的“12309”检察服务电话⑤,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加强群众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三点一线” ⑥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我市部分乡镇、社区、工业园区建立“检务联系点”,服务乡镇大调解、社区网格化管理及工业经济发展。扎实开展“三万”活动、“三百工程暨六进”活动⑦以及“帮村联户办实事”等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到乡镇、社区、企业、学校、农村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妥善处理涉法信访问题。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风险评估,有效防止群众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发生。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等制度,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行动,共妥善办理信访案件5件,化解信访积案3件。
依法查处和打击侵害民生的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诈骗、黄赌毒等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案件36件122人,起诉58件96人;严肃查办发生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疫病防治、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依法及时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5起,查办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2人;开展危害民生领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4人。
四、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着眼于强化队伍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自身素质。
自觉接受领导与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坚持重大问题、重点工作、重要案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向市政府、市政协和有关部门通报制度。深入推进检务公开,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群众代表来我院参观座谈,不断拓展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切实加强自身监督,按照自侦案件上提一级管理的规定,对所办自侦案件的批捕及时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评议,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
突出抓好文明检察建设。以文明检察为抓手,积极推进“五个检察”建设。认真开展“学创”活动和“两转两抓”⑧、“抓改促”等专项活动,狠抓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 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增强为民执法、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意识。坚持全员参与,精心打造“检察文化长廊”,着力培养“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组织干警开展检察“读写悟”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活动,不断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2月份,我院被评为荆州市市级文明单位;12月份,荆州市检察机关“文明检察”创建观摩活动在我院举行。我院坚持突出主题思想、突出干警主体地位、狠抓业务发展和坚持开展检察群众工作的做法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深入推进素质能力建设。统筹抓好专项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先后组织32人次到上级检察院进行专业培训,6人在上级检察院组织的岗位练兵竞赛活动中获奖,2人取得法律研究生学历。启动年轻干警培优工程,有计划抽调年轻干警到院信访接待中心、“检务联系点”、驻村工作组锻炼,将新招录干警充实到办案第一线,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警,促进了年轻干警的成长。分别有2名年轻干警被遴选到上级部门工作,3人入选荆州市和我市“年轻干部成长”工程。
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案件管理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对所有诉讼案件和案件线索进行统一归口管理。进一步完善检务督查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一案三卡”⑨和干警“执法档案”⑩制度,认真开展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检查活动,推动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分别与市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议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刑事诉讼有关问题的联席会议纪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审判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干警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依然存在,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经费困难、装备落后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发展;四是“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对此,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是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研究服务发展措施。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积极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大对生态文明的司法保护。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净化发展环境,服务“工业兴市”战略,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四个城市”建设,加快石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硬任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毒犯罪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注重办案效果,认真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提高人民群众的社会治安满意度和执法满意度。
三是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反腐倡廉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正确把握罪与非罪、法律与政策的界线,突出查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发挥打击、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促进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管体系,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四是着力加强检察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四风”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深化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不断加强干警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努力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强化办案流程管理,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振奋精神,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①“五个检察”建设:2013年4月11日,省检察院制定了《湖北省检察机关“五个检察”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出2013年至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加强“实力检察、创新检察、法治检察、文明检察、人本检察”建设,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全面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②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案件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④“七合一”功能:即具有报案、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等七项功能。
⑤“12309”检察服务电话: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使用的举报电话,群众拨打“12309”后,电话被接往拨打地所在检察院。
⑥“三点一线”:即以群众工作为主线,在我市部分乡镇、社区、工业园区建立“检务联系点”,服务乡镇大调解、社区网格化管理和工业经济发展。
⑦“三百工程暨六进”活动:即荆州市两级院100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100个联系点,200个内设机构负责200个联系点,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⑧ “两转两抓”活动:省检察院决定,2013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转变执法观念、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检察管理、狠抓工作落实”活动。
⑨ “一案三卡”:检察机关办案人员首次讯(询)问案件当事人时,应发放《权利义务告知卡》,案件侦查终结后,应如实填写《廉洁自律卡》,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和证人等进行回访,填写《回访监督卡》。
⑩执法档案:由纪检监察部门对业务部门干警的执法情况进行客观、真实地记录、评价,监督结果纳入干警年度目标任务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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