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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40196次, 编辑日期:2015年8月6日打印】【关闭窗口


石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元月14日在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苏丽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及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石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职责,引领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862件,结案3613件,结案率为93.6%,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错误)、一审服判息诉率、撤诉率等多项审判绩效考核指标均在荆州市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审判综合绩效稳居第一方阵。
1、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198件225人,审结185件209人,结案率为93.5%。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抢劫、强奸、诈骗、贩卖毒品等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5月,对多次在城区抢劫出租车司机的被告人刘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有力震慑了犯罪;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以及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且取得谅解的过失犯罪,酌情从轻处罚。对未成年犯罪,大力推行“圆桌审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落实回访帮教,全年无一起青少年重新犯罪案件。认真开展案件专项检查工作,清理整改2011年至2013年间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件13人,依法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比干某某及时收监关押。
2、依法妥处民商纠纷,护航经济发展。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347件,审结3150件,结案率为94.1%。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全年调撤率为64.2%。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绿色调解机制,审结交通事故案件77件,实现案结事了。7月,在审理王某与李某、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考虑到伤者急需手术,承办法官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绿色调解机制,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为当事人赢得了宝贵的治疗时间。充分发挥商事审判的调节职能,开通涉企案件绿色诉讼通道,审结商事案件242件,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在审理湖北致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一案中,严格依据破产程序快立快审,做到企业整体资产处置价值最大化,200余名职工得到应有补偿,并相继与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真正实现了企业破产不停产、职工换岗不下岗的良好效果。
3、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助推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7件,审结27件,结案率为100%。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2件,审查裁定准予执行22件。畅通诉讼渠道,将符合立案条件的4件老上访案件引导到诉讼中来,减轻了行政机关的接访压力。遵循合法协调原则,坚持庭前、庭中、庭后“三步走”协调机制,以查明案件事实为基础,以释明法律规定为手段,找准争议焦点和利益共同点,明确评判标准,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全年协调结案率为56%。全力保障群众利益,及时指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规范之处,提出司法建议4份,有效助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4、依法打击执行老赖,兑现合法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268件,执结229件,执结率为85.4%。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联合公安、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2起。8月,对拒不执行判决的王某,依照司法程序,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有力打击了“老赖”。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对故意阻碍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先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人次,予以司法拘留21人,并创新在城区宾馆等公共场所安装电子显示屏,滚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对失信“老赖”予以信用惩戒,使其寸步难行。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大执行活动,集中执结一批老大难案件。11月,按照省高院、荆州中院指定,受理并成功执结了王某与刘某等6名被执行人合同纠纷执行案,申请执行人王某领到7000余万元全部执行款后,送来“公正高效,执行为民”的锦旗以示感谢。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全力化解涉执信访案件13件。
二、回应群众关切,创新司法为民举措
一年来,我院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构建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诉讼渠道。
1、强化审判管理,确保公正高效。以审判进位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监督和案件评查机制,创新“四全”(全员参与、全程管控、全面提升、全力保障)审判管理工作法,案件质效显著提升,实现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错误)三年“零记录”的好成绩。对所有审结案件3613件全部进行了评查,其中优秀1625件,合格1988件,没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案件。
2、着力窗口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对现有立案信访大厅进行改建,打造集立案审查、缴费退费、司法救助、判后答疑等功能为一体的司法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设立导诉台,安排法官窗口值班,引导群众诉讼。配置案件流程电子查询台、电子显示屏,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办理进程,了解诉讼信息。
3、推行便民诉讼,减轻群众诉累。推行电话立案、邮寄立案、上门立案,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全年共审查登记立案3862件。开展巡回审判、“假日法庭”200余次,方便当事人诉讼。推行诉讼风险告知、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制度,为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和解疑答惑,提供法律服务。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降低诉讼成本,适用率达74.7%。
4、加大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依法适用诉讼费减、缓、免规定,先后为154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7万余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30万元。高度重视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5、延伸审判职能,推进平安建设。以信访接待室为平台,接待来访群众352人次,处理来信84件;完善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和视频接访制度,并加大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力度,妥善化解13件重点信访案件。开展“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举办法律讲座和宣传活动45次。联合绣林办事处桥南社区,举办“法官释法”暨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选派优秀法官现场解疑答惑,免费发放普法教育漫画读本120套。开展结对帮扶献爱心活动,为定点联系村困难群众、绣林小学留守儿童、福利院孤寡老人解决实际困难,拉近了法官和群众之间的距离。
三、突出理想信念,提升队伍综合素养
一年来,我院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1、抓党建重规范,坚定理想信念。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确保法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突出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制度,提高班子领导能力和水平;完善党组织建设,对党支部进行优化整合,党组成员根据分工纳入相应支部参加活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保证党组织和党员能够全程参与重大事项的决定与执行。丰富活动载体,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9月,我院作为荆州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在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交流会上做典型发言。10月,我院被石首市委评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较好的26家单位之一。
2、抓学习重实效,提升职业素能。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倾力打造文化育人工程。完善每周五党支部学习制度,组织参与业务培训,举办院(庭)长讲坛、“菜籽团”案例讨论,开办法律“夜校”培训班,提升干警法律素养,全年组织干警培训267人次,举办讲坛12次。组织岗位练兵,开展示范观摩庭、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提升干警职业技能,一名干警荣获湖北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体能达标先进个人。注重培养干警的调研能力,积极参与省高院、荆州中院组织的课题调研,全年共在荆州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各类调研宣传文章87篇,《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荆州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我院工作。两名干警撰写的学术论文获湖北省第八届法官论坛征文优秀奖,一名干警获湖北省法院系统“我与中国梦”征文三等奖。
3、抓廉政重防控,筑牢反腐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干警廉政档案,推行廉政诫免谈话,形成了适应司法工作规律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年初,对新提拔、任命的21名干警进行廉政集中谈话。聘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特邀执法监督员,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会议,强化外部监督。按照上级法院精神要求,在立案阶段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1055张,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每周不定期开展党组巡查,当场整改61人次,通报限期整改27人次,处分违纪干警两名。实行警车统一管理,并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进行全程监控,有效杜绝了警车私用、滥用现象。
四、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透明
主动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坚持“经常、主动、深入”的工作方针,加强联络工作,开展“阳光审判月”、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视察法院工作100余人次,主动走访600余人次,送上《石首法苑》杂志800余份,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案件当事人、律师专题座谈会,虚心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握新媒体潮流,开通石首法院门户网站及官方微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应上网裁判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石首法院门户网公开,切实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
深化司法民主。启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在原有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了人民陪审员29名,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2014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99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100%。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服务大局的思路及方式仍需进一步拓展和创新;司法公开的范围、方式和载体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个别干警业务素质和能力不强,办案质效不高;执行难还一定程度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5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紧扣大局服务,致力司法公正。围绕石首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工作大局,力争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公正案”、“精品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惩治犯罪;探索民商事案件专业化审理工作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实现司法公正;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惩戒措施的适用,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紧扣司法为民,致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部署,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科学设置独任审判、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进一步推进法官专业化进程,构建专家型法官的培养与遴选制度,让法官成为真正具备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三位一体的职业司法者。
三、紧扣司法公信,致力司法公开。坚持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进审判信息化建设,启用电子触摸屏案件查询台,公开案件信息;建设科技法庭,实现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尝试微博直播庭审;逐步扩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范围;有效对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信息。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完善陪审方式,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广度和深度。
四、紧扣队伍建设,致力司法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法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持续开展岗位大练兵、十佳标兵评选等活动,不断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审务督察,对法官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坚持严格管理和真情关怀并重,及时解决干警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干警归属感。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奋发有为,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把石首建设成为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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