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红旗河市级河长余剑督办红旗河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实地查找问题,现场制定方案,认真落实2号河湖长令各项工作要求。
余剑一行先后前往高陵镇、团山寺镇实地察看红旗河河湖库长制落实情况,在听取了各地关于落实河湖库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后,余剑指出,两镇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长江大保护,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按照2号河湖长令文件要求,迅速广泛宣传,进村入户,制定有效举措,全力推动“清流行动”命令落实,加强督查;要切实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实施综合治理工程,标本兼治,通过深入推进岸线治理、河道清淤扩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治理、水生态修复治理、加强管理协调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水环境持续改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乡镇及相关部门协调合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彻底排查细化工作方案,还地方百姓一泓清水,切实担负起保护母亲河的时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