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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人民法院关于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2233次, 编辑日期:2018年8月25日打印】【关闭窗口

石首市人民法院

关于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824日在石首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会议上

           石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毛华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上半年,我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及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大和十中、中、中全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为石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正司法,切实履行审判职能

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03(含旧存135件),审结1029件,结案率为60.4%。

(一)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全力打造平安石首。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共受理刑事案件79件,审结54件。一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前会议制度,针对刘某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在庭审前召开由主审法官主持,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组织展示证据,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助推庭审实质化。二是部署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干警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统一思想,提高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三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立功、自首等法定从轻情节以及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能积极赔偿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酌定从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

(二)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着力构建和谐石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1047件,审结719件,调解、撤诉结案340件,调撤率为47.3%。一是妥善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各类涉民生案件。今年6月,调解向某诉调关镇来家铺村委、调关镇政府、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市医疗保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参与协助农户办理新农保和新农合工作中发生车祸致残,经承办法官多次走访原告和各单位做安抚和调解工作,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二是依法高效审理市场主体间各类案件严格依法公正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市场主体经营管理和交易行为产生的合同类纠纷。上半年审结此类案件86件,解决争议标的额6220万元。三是依法打击虚假诉讼。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辩主张,认真审查证据的关联有无矛盾,强化当事人本人出庭义务,加大依职权调查力度。如审理管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时,承办法官察觉原、被告争议较大,且原告提交的证据有矛盾之处,经法官向原告释明利害,原告主动撤诉。

(三)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建设法治石首。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上半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结案15件。一是着力做好协调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针对涉及征地拆迁、行政赔偿等敏感性行政诉讼案件,摸清双方矛盾焦点、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的症结与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协调工作,如刘某诉市林业局林业处罚一案中,承办法官耐心与刘某沟通,理清其可能得到支持或不予支持的诉讼请求,再与被诉行政机关就案件症结及化解思路进行交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上半年经协调原告主动撤诉案件13件。二是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法治讲座、庭前沟通等方式加强宣讲,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常态。三是组织学习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后,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讨论,进一步加强干警对《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和适用。

(四)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合力助推诚信石首。上半年,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59件,结案241件。为打赢“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我院积极争取市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执行工作进展,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的《关于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形成全市参与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大格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上半年,我院共司法拘留17人(次),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221人(次),对2名失信被执行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市内汽车站、医院、公园、商场、小区、乡镇街道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广泛张贴印有“老赖”照片、姓名、欠款金额等信息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百余份,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7月9日,我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见证执行,此次行动共拘留“老赖”14人,执结标的额约33万元。

二、为民司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司法工作的第一标准,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1、推进矛盾多元化解。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行“请进来”调解,邀请律师、人民调解组织进驻法院,针对婚姻家庭类案件增多的趋势,邀请由妇联牵头的石首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进驻法院,及时化解家事矛盾。实行“走出去”调解,在社区、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乡镇综治中心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分别派驻法官指导调解工作,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调处在诉前。今年3月,荆州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现场推进会在石首召开,我院在会上做典型发言。

2、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审理实行全程跟踪管理、节点管控,定期召开员额法官会议,催办、督办临审限案件。健全审判流程管理,实行文书报备制度,法官在裁判文书制作完成后交分管院、庭长备份,便于院、庭长对裁判文书了解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在立案阶段一般使用简易程序受理各类案件,若案情复杂再按规定经审批后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上半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564件,适用率达54.8%。

3、丰富便民利民举措。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置便民导诉台,启用电子查询系统,开设判后答疑窗口等,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推行12368预约立案、节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等工作新模式,减轻群众诉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今年“三八”妇女节,组织女干警走上街头,开展以“建设法治石首,巾帼在行动”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推选刘荣涛、陈丽、张捷三名干警参与拍摄荆州中院纪录片《新时代的奋进者》,讲述基层法官的故事。加强与“今日石首”“石首广电”等媒体联系,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上半年发布工作信息43篇,并有多篇被《湖北日报》、《荆州日报》、《江汉商报》采用。

三、坚持管理从严,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上半年,我院以“两学一做”常态化活动为契机,不断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效提升干警综合素养。

1、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增强党性修养,提升服务能力。将原有16个党支部调整为8个党支部,按照分工,明确每个党支部由一名党组成员带头联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每周五支部学习、每月党支部固定活动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制定关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著作的学习计划,通过组织干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干警增强理想信念,争做合格法官,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锐意进取的先进典型,先后有4个(次)单位6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2、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日常考勤、请销假、会纪会风、规范庭审的管理。加大“1+3”党组巡查力度,每周由一名党组成员带领监察室、政治处、审管办负责人对全院队伍管理、审判工作、着装考勤、安全卫生等实行全面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月通报,防微杜渐。加强会纪会风管理,每次干警大会结束后,由监察室对会纪会风发布专项通报。上半年累计发布党组巡查通报6期,会纪会风通报2期

3、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年初,部署开展2018年干警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督促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组织干警观看教育警示片,院长以《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学习践行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为题为全院干警上党课。大力加强廉政教育,发放干警廉政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守住底线、廉洁办案。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半年来,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1060份,回访16人(次)。

   上半年,我院的各项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案件质量效率有待提高个别法官大局意识有待增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下一阶段,我们将积极举措,奋力进取,努力推动石首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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