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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1854次, 编辑日期:2018年12月25日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1221日在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袁道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务委员会报告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8月,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委员们对审计机关突出市级预算资金分配、部门预算执行、重大专项资金、民生工程、聚焦三大攻坚战的审计监督,服务市域经济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和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坚决予以整改和纠正,作出了专门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人大审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截止201811月底,已整改问题62项,整改金额43587.23万元,纪律处理处分9人次。通过整改,促进财政增收和挽回损失1292.2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0.14万元,制定完善制度7项,有力地促进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推进了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

  一、市财政管理与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编制与执行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过于笼统,不细化;预算编制监督管理不到位;预算安排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衔接不够,导致部分财政资金闲置的三个问题。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编制市直部门2019年预算的通知》(石财预〔201884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编制2019年及以后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时,一是要求各预算单位及时掌握上级各项政策信息,合理预计实际收支规模,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细化度。二是要求各预算单位应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全面、完整反映部门各项收支情况,充分合理预测部门预算中各项收入,真实、完整反映各项支出,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三是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督促其加快项目预算分配与执行,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支付申请,加快当年项目支出拨付与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关于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问题。一是督促其加快清算与核定进度,及时办理缴库手续,少计的预算收入18,544.85 万元已上缴国库;二是在以后年度的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快资金结算和清算速度,及时将收入全部缴入国库。

  3、关于非预算单位收费的问题。市非税局已将农工民主党“其他收入”收费项目屏蔽;并已函告农工民主党,责令改正审计所指出的问题,要求其退还违规所得。

  4、关于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联系,加快项目预算分配进度和项目推进速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进度;截止201811月底,已拨付使用资金20470.96万元(含统筹用于精准扶贫77万元)。

  5、关于以支持企业发展的名义,将企业缴纳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返还给企业的问题。市财政局根据新出台的《石首市招商引资优惠办法》等办法落实相关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同时研究完善资金拨付手续。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及时出台新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规定的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上级未出台新的土地政策,且国土部门已向市政府请示继续沿用老办法。市财政局已向市政府汇报,并请求尽快出台新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规范我市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

  2、关于违规将工业用地土地出让收入返还给企业的问题。市财政局在以后年度办理乡镇及园区宗地结算和资金拨付时,严格按相关的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强化收入核算程序,并细化支出核算,详细注明项目资金用途,要求专项使用。

  3、关于违规减免工业用地应计提的专项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在以后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规定计提土地收益金及各项专项资金。

  4、关于计提廉租房资金未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问题。市财政局将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拨付,明确资金专项用途,强化资金用途审核,做到专款专拨专用。

  (三)市财政管理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015年以前年度各类财政存量资金未纳入预算统筹的问题。一是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453.1万元,已全部拨付至市房产局。二是进一步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盘活财政资金,除直补经费和家电经费外,其它几项存量资金已经拨付67.51万元、收回86万元总预算统筹使用。

  2、关于未及时收回出借给企业的财政资金和利息的问题。截止201811月底,市财政局已收占用费 36.98万元,对停产的企业已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讨,已回收338万元。

  3、关于未及时收回多拨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组织专班收回资金352万元。

  (四)其他方面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国有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188月登记入账金额133.94万元。

  2、关于2016年历次对账未达款项结存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问题。市非税局于2018723日,用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项目上缴国库145.85万元。

  3、关于将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月均额度过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市财政局对各乡镇财政所下发了《关于对财政资金转入单位报账员个人账户的整改通知》(石财库〔201824号)要求单位强化资金安全意识,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一是严格备用金管理制度,减少或杜绝临时大额借支,减少报账员个人账户现金流量,必须将备用金控制在5000元以内;二是规范支付方式,针对日常零星费用类支付推行公务卡结算,工资类资金通过银行金融机构代发,大型项目类资金直接支付等方式,控制或减少使用现金结算方式频次,防范化解财政资金安全风险。

  (五)税收征收管理审计中关于部分税费征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截止201811月底,市税务局已清缴税款380.11万元,余下税款已制定清缴计划及时清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涉及到5家单位共五大方面的问题,其中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务办等3家单位单独作整改报告,在此不再赘述。市水利局涉及无预算、超预算和上年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该局已经采纳审计建议,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过程中改正,若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到需要调整预算的及时调整。市城南高级中学涉及违规收费和无文件依据发放补课费586.92万元的问题,市纪委已经对学校3名领导作出了严肃处理。

  三、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双征”资金专项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有序推进城市规划区“双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已经出台了《石首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石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石首市中心城区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等三个规范性文件。2018年市双征工作委员会下发了《石首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石双征〔20183号),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结算工作经费。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未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存在超标准建设现象的问题。因享受危房改造农户的房屋已经建好,且资金已经补发到户,该问题已无法整改。

  2、关于未批先建和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制定了工程管理制度,在以后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且充分按照工程建设操作规范和流程、事先审批,在程序先行的前提下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行为,力争做到程序合法、手续齐全。

  (三)重点建设项目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27个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减少工程价款3093.86万元,审减率为4.8%,为政府节约资金3093.86万元。关于建设项目均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共3093.86万元;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申报调整概算,先施工后补办手续;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合同签订不严谨;部分项目存在设计单位无资或超资质范围承担设计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且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相关责任单位已经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加以纠正和改进,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87月和9月由省审计厅派出的审计组,分两次对我市地方政府债务进行了审计,未提出审计整改事项。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2018年我市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的规定,制定出台了《石首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部门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债务风险,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

  (二)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正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纳入保障范围的问题。涉及问题金额80.45万元,各相关单位在审计期间已经整改。

  2、关于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正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子女未纳入保障范围的问题。涉及问题金额16.9万元,各相关单位在审计期间已经整改。

  3、关于小额贷款未能精准投放,有60万元贷款发放给12户硬伤户的问题。经核实12户硬伤户的问题,已经清退2户,未享受扶贫贷款利率,其他10户因建档立卡的身份证号码与贷款银行、与国网信息不一致所致,且不是硬伤户。

  4、关于虚报项目支出套取资金的问题。在审计期间,桃花山镇白洋村村干部已经退还资金1.5万元,镇纪委对相关人员给予了处分。南口镇新垸子村干部已经退还1.34万元,镇纪委对相关人员给予了处分。

  5、关于违规支付扶贫资金的问题。荆州市荆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829日,将多支付的36.16万元退回团山镇扶贫资金专户。其他资金经进一步核实,有0.3万元为重复发放补助,笔架办事处于2018910日已追回。

  6、关于将部门帮扶资金购置车辆的问题。调关镇纪委已经收缴该车辆,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了评估,估价7.5万元,且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拍卖,所得款项拨付武显庙村作为扶贫资金。

  7、关于违规收取贫困户资金的问题。桃花山镇白洋林村已将资金1.32万元(实际贫困户为22户),全部退还到各建档立卡贫困户手中。

  8、关于个人借用资质承包工程的问题。经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审核相关项目资料后分别拨款至中标单位,桃花山镇纪委对石华堰村党支部书记给予了处分。

  9、关于扶贫项目安排不精准,导致下达项目与贫困村实际需求不一致的问题。调关镇武显庙村已将1.32万元退至镇扶贫资金专户,作为武显庙村扶贫资金使用。镇纪委对相关人员给予了处分。

  (三)水污染防治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正积极整改:一是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投入,全面推进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二是加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督办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按期投入运营。三是加强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执法,确保企业依法依规达标排放。四是加强入园企业环保审核关,严格规范入园企业环保管理。

  2、关于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正积极整改:一是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与设备调试已全部完工,于20186月成并投入试运行。二是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可研、“两书一证”、PPP方案编制及评审、征地等工作已完成,现已启动工程建设,将于2018年底建成投产。三是已启动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分步走,优先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明确了城区管网“雨污分流”一期工程建设范围。目前,该项目正在申报立项,预计2019年底可完成。

  3、关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正积极整改:截止目前,已关停4家养殖场,且畜禽舍、设施设备已拆除。其他20家养殖场中有17家养殖场相继建立了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或与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签订了粪污代处理协议。对3家养殖场粪污处理实施设备不配套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将依法关停。

  4、关于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正积极整改:一是严控农业面源污染。通过测土配肥,鼓励农民使用绿肥,减少化肥用量;开展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减少面源污染;开展农业专项执法检查,杜绝使用低效剧毒农药。二是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强力督办全市1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三是大力推进“厕所革命”项目建设。对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排放进行收集处理,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及以上标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于落实市人大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决定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取得了成效。但因整改工作仍在继续,下一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梳理、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困难事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大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力度。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积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三是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相关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切实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对整改的跟踪督办等工作,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切实提高预算管理和绩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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