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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2250次, 编辑日期:2018年12月25日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2019

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

——20181221日在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晓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报告如下:

  一、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市2018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市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债务和教育收费预算调整方案后,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财政政策性增支、省财政厅11月批复2017年财政决算等因素影响,全市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发生了较大变化。对此,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拟对2018年财政预算收支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322871万元调整为406022万元,调增83151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由148838万元调整为214544万元,调增65706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增加4554万元、其他专项补助增加61152万元。

⑵返还性收入由9453万元调整为9413万元,调减40万元,系营改增后按核定基数全额上缴,增加上缴额40万元,相应减少返还性收入40万元。

  ⑶政府债券转贷收入由47327万元调整为34547万元,调减12780万元,系省财政依据优先保障生态环保等项目需求,对我市年初申报的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6000万元及东十大道道路建设工程8000万元两个项目仅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20万元,比预期减少12780万元。

  ⑷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17年财政决算,上年结转收入调增12635万元。

  ⑸调入资金由37595万元调整为55225万元,调增17630万元。调入资金来源为: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160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0万元、清理统筹盘活各类存量资金22388万元、荆州专项资金253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9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322871万元调整为4060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97985万元调整为381136万元,调增83151万元。支出调整情况如下:

  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及荆州结算补助资金增加,对应安排专项支出增加61405万元。

  ⑵上年结转收入对应安排专项支出增加12635万元。

  ⑶调减债券支出12780万元,其中: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6000万元、东十大道道路建设工程6780万元。

  ⑷整合债券资金安排绿满石首、乡村振兴资金,相应置换2018年初安排的美丽乡村建设1600万元及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012万元,调减2018年本级项目支出2612万元。

  ⑸追加安排精准扶贫、生态环保、社会保障、公共文化、扫黑除恶等支出,增加相关支出2450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

  精准扶贫及驻村扶贫工作人员生活补助9217万元;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助2500万元;

  水污染防治专项2277万元(审计整改安排);

  环境综合整治专项2197万元;

  中心城区城管专项经费1958万元;

  骨干渠道疏洗、渠道管护及清除水葫芦、水花生工作奖补资金800万元;

  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经费650万元;

  耕牛淘汰洲滩禁牧设施建设经费518万元;

  能耗增量交易指标竞价交易资金500万元;

  南岳苑修缮改造资金417万元(审计整改安排);

  园区规划调整专项经费400万元;

  荆南四河堤防加固工程混凝土堤面建设地方配套资金300万元;

  国土专项300万元;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县级配套251万元;

  美丽乡村建设户外广告大规范经费225万元;

  首届荆楚文化旅游节参演经费200万元;

  调关镇文化体育综合体建设资金200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200万元;

  湖北石首桃花季活动专项150万元;

  惠民殡葬费用129万元;

  中心城区黄标车提前淘汰第二阶段补贴资金128万元;

  电子政务外网“一张网”建设设备和安全服务专项124万元;

  2017年公交公司经营补贴资金85万元;

  监察委留置室及办公区改造工程专项经费80万元;

  市体育代表团参加荆州市五运会参赛经费60万元;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作经费及水质检测经费60万元。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上述方案,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0602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658万元,返还性收入941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14544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4547万元,调入资金552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2635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06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136万元,转移性支出24886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土地收支审计整改要求,市城投公司历年欠缴土地出让收入补缴入库等因素,导致2018年土地出让收支变化较大,现将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如下: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由32284万元调整为167292万元,调增135008万元。调整后分项目收入情况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812万元,调增181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55万元,调增20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1278万元,调增13209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875万元,调增87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972万元,调增22万元。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49828万元调整为186539万元,调增136711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由32284万元调整为167292万元,调增135008万元;调增上级专项补助1703万元。另外,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7274万元,上年结余270万元。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49828万元调整为186539万元,调增136711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由38604万元调整为178616万元,调增140012万元;调出资金由10800万元调整为7499万元,调减3301万元。另外,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24万元。

  二、2019年财政预算初步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石首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适应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高质量发展新理念。不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能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推动财政政策聚力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基本民生和重大政策支出,支持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坚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收支预算管理,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反映收支数据,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24555万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600万元,比上年增长8.0%

  ⑴征收部门情况为:

  税务部门104190万元,比上年增长10.9%;财政部门20365万元,比上年增长1.3%

  ⑵收入项目情况为:

  增值税及改征增值税53350万元,比上年增长13.3%

  消费税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3%

  企业所得税147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4%

  个人所得税5100万元,比上年增长4.1%

  其他工商税14860万元,比上年增长10.7%

  耕地占用税7000万元,比上年增长4.5%

  契税8500万元,比上年增长6.3%

  环保税280万元,比上年增长12%

  专项收入5648万元,比上年下降1.0%

  罚没收入4600万元,与上年持平。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017万元,比上年下降16.7%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1%

  捐赠收入600万元,比上年增长44.2%

  其他收入2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7.6%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1112万元,同比增长13.1%。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256万元,同比增长6.2%;转移性支出45856万元(体制上解1787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7985万元),同比增长84.3%

  ⑴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22585万元,同比增长7.9%。分项明细为:工资福利支出1094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4万元。

  在人员支出预算安排上,根据本级财力实际,重点考虑对政法部门中央特岗津贴、义务教育改革性补贴。

  为保障各部门正常业务开展和相关事业发展,2019年继续预留争取项目资金、争先创优及增收节支奖励补助,增加一个月工资保障水平的预留金额,预留聘用人员经费1645万元(不含城管部门)。

在日常公用支出经费上,继续对行政类及事业一类保障单位、义务教育学校按定额标准予以补助,其他单位通过纳入预算安排的非税收入拨款或事业收入统筹安排。

  继续开展支出节流工作,优化日常公用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各单位公务接待费原则上不能超过上年实际支出数,不超过公用支出总额的2%

  ⑵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综合各项资金来源实际,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为152671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收入7455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0万元、本级财力资金77915万元。本级项目支出安排重点如下:

  重点保障高质量发展。在合理确定收入预期目标前提下,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标高质量发展评价与考核指标,壮大新旧动能转换资金,落实我市解决工业领域突出问题十条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安排经济发展专项1500万元,全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总额达10000万元,以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进一步发挥财政引导功能,助推全市经济发展。积极对接上级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撬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

  重点保障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加强债务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同时统筹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增加安排债务付息付费支出90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债务付息付费支出总额达5500万元,以及时偿还到期债务;二是按新增财力的20%,增加安排扶贫专项200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财力安排的扶贫专项总额达5200万元,全力推进精准脱贫攻坚战;三是增加安排生态环保专项800万元,全市生态环保及美丽乡村建设专项总额达5212万元,大力打造生态石首、绿满石首名片。同时利用积极财政政策,保持适当财政支出强度,积极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开展绿满石首、乡村振兴、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打好长江流域生态环保战。

  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保基本、兜底线。一是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出台的重大支出政策,加大民生投入,增加安排社保支出1350万元,重点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配套资金、义务兵优待金、一次性抚恤补助、退休一次性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8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残疾人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困难大病救助等民生支出需求。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增加安排275万元,落实农村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助学金及高中贫困生生活补助、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等地方配套政策;结合上级专项,继续安排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规范化幼儿园建设资金。同时,统筹文化体育资金,为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增加安排“菜蓝子工程”建设奖补资金1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专项资金108万元。

  重点保障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支出。一是积极落实全市高标准新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奖补资金,在2018年统筹安排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6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安排高标准新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奖补资金2023万元。二是统筹落实乡镇机关安居工程资金。三是新增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200万元。

  3、债务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债务收入预期27985万元,系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用于偿还置换以前年度债务本金。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8年度政府债务限额为2358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7629万元,专项债务68230万元。截止目前,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20713.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3158.47万元,专项债务67554.58万元。

  初步测算,2018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综合财力累计债务率37.39%

  4、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111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600万元,返还性收入94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788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510万元(常年性补助预计数),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27985万元,调入资金44718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1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25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7985万元,上解支出17871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27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277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7974万元、调出资金4800万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000万元。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4万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620万元。

  (4)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

  (5)污水处理费收入1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使用”的原则,安排2019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7974万元。

  ⑴城乡社区支出35415万元,具体包括: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715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5115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20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1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000万元。

  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00万元,用于乡镇环境卫生支出。

  ③污水处理费支出250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支出(包括园区污水处理服务费)。

  ⑵债务付息支出2541万元,用于支付专项债券利息。

  ⑶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8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2774万元,本年支出37974万元,调出48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00万元)。当年收支两抵,结余为零。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45万元,其中:产权转让收入13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5万元。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5万元,调出13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两抵,结余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63171万元,本年收入165127万元,比上年增长1.0%;本年支出159940万元,比上年下降0.1%,年末滚存结余168358万元。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上年结余114120万元,本年收入111868万元,本年支出11081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5171万元。

  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70949万元,本年收入61238万元,本年支出6552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6666万元。

  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42591万元,本年收入22117万元,本年支出167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7925万元。

  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580万元,本年收入28513万元,本年支出2851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80万元。

  2、失业保险基金预算。上年结余629万元,本年收入652万元,本年支出117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8万元。

  3、医疗保险基金预算。

  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2195万元,本年收入15002万元,本年支出1134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855万元。

  ⑵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3863万元,本年收入36211万元,本年支出3540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665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预算。上年结余1590万元,本年收入954万元,本年支出49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54万元。

  5、生育保险基金预算。上年结余774万元,本年收入440万元,本年支出70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05万元。

  (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1、部门预算人数

  2019年,全市70个部门400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了部门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财政供养人员10335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10319人(市直9689人、乡镇630人),离休人员16人。

  2、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9年,根据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用财力情况,财政经费补助口径如下:

  ①一类保障单位

  人员经费。对基础工资,规范性地方津贴补贴(缴费绩效工资),特岗津贴,1993年工改保留津贴,通讯、交通、住房及物业等改革性补贴,乡镇工作津贴,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进行全额保障;对住房公积金和考核创建奖励补助适当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2019年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系数,按开门类支出、公务活动类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计提类支出、其他类支出,以及纪委公安司法业务费支出共计六项分别进行核定,财政全额保障。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对于公车改革后保留的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和平台用车,按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予以补助。

  公车改革补贴。按我市公车改革方案补助标准及职级人数测算补助。

  “三公”经费及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由各预算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石首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石首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石首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在核定的日常公用经费总额中统筹安排,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2018年相关预算规模;2019年安排的会议费,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执行数;公务接待费原则上不能超过上年实际支出数或公用支出总额的2%

  ②二类保障单位

  在2018年经费补助口径和标准基础上,将93工改保留津贴纳入财政保障口径,适当提高人员经费财政补助水平,同时按照正常晋档晋级后的工资标准测算财政经费补助,养老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全额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保缴费单位负担部分基本上全额补助。

  对于义务教育学校,将物业管理补贴纳入财政保障口径,除交通补贴由学校通过公用经费补助和纳入预算安排的非税收入拨款统筹发放外,其他工资、改革性补贴及住房公积金项目与事业一类保障单位保障口径一致。足额落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政策,按普通小学生600元、普通初中生800元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学生数不足100人的农村点小按100人核定,特殊教育按在校学生年生均6000元核定。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意见,整合上级综合奖补资金,对实验幼儿园按每生每年500元拨款底线标准安排。高中教育按在校生年生均1000元核定公用经费,通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统筹安排。

  二类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缺口通过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予以弥补,非税收入拨款数按2019年计划数纳入预算管理,以财政拨款形式按进度支付,年终清算。

  专项经费补助口径。在清理2018年专项经费的前提下,专项经费根据上级财政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文件、会议纪要及市政府安排的惠民实事等,结合财力情况适当安排。

  结合2019年财力实际,全市部门预算财政经费拨款安排275256万元,其中通过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拨款3755万元。

  3、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9年全市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由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组成。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2019年,全市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256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⑴基本支出预算。全市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225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4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4万元。

  ⑵项目支出预算。全市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52671万元,其中:部门项目5028万元(含非税收入拨款安排项目200万元)、政府项目147643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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