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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24743次, 编辑日期:2019年9月3日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9月2日在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上

石首市审计局局长    袁道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对市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民生资金大数专项审计,以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认真执行上级机关的各项决议,努力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推进民主法治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各部门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预算执行任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执行数428,245万元、总支出执行数417,420万元、收支结转10,8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数201,276.78万元、支出执行数201,498.87万元。当年收支结转 -222.09万元,上年结转269.89万元,年末累计结转47.79万元。社保基金收入执行数 187,776.33万元。支出执行数 174,807.22 万元。当年收支结转12,696.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620.6万元,支出执行数620.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当年统筹财政扶贫资金20,044万元,用于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年度脱贫人口帮扶等项目。2018年加大了对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等改善民生方面的投入,较上年增加了55,514万元,增长了67.81%。
      一、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与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安排的12个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其中:
      一是2018年财政代编预算中有7个项目资金未落实到单位和项目,且编制金额大,执行率较低。2018年有7个项目预算安排4,226万元,当年拨付1,036万元,结转下年3,190万元,综合执行率仅24.51%。主要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项、总部经济政策专项、金融工作专项等项目。
      二是2018年本级预算安排的5个项目共1,428.5万元,实际支付530.41万元,当年余898.09万元直接列暂存款,综合执行率仅37.1%。主要是教育改薄配套资金、农村非列养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等项目。
      2、未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2,832.06万元。2018年部分专项资金未按项目进度拨付,导致资金年底结存各预算单位2,832.06万元。其中:2018年农村公路养护及港航资金1,500万元、2018年中央和省基础教育类补助经费预算1,095.06万元、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219万元、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18万元。
      3、2018年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33.1万元。其中:
      (1)2018年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11万元。
      (2)未按规定安排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地方配套资金22.1万元。
      4、2018年应缴未缴预算收入7,819.52万元。其中:企业借款利息收入100.87万元、资产拍卖收入10.92万元、非税收入7,707.73 万元。
      5、2018年应拨未拨各类财政资金26,482.17万元,其中:上级专款22,203.35万元,应拨未拨本级资金4,278.82万元。
      6、未按规定将应缴国库收入上介至财政专户1,178.52万元(已剔除教育系统上介专户资金6,257.2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政府性基金24,889.46万元未分配到项目单位,年底转科室暂存。主要包括:企业科84.06万元、教科文科117万元、社保科7.8万元、非税局24,680.2万元。
      2、未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2,057.77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安排7个单位的项目资金,当年没有执行,各单位年底将指标金额全部转结余2,057.77万元。主要包括:市殡葬管理所600万元、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1,250万元、市民政局机关115万元、市教育体育局机关135万元。
      3、截止2019年6月底,仍有2018年土地出让金3,244万元未及时征收入库。2018年土地出让金已到缴款期,但未征收入库的有:湖北达宝置业有限公司2,498万元、石首市江南农谷副产品有限公司660万元、石首市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6万元。
      4、违规将工业用地土地出让收入和计提的专项资金返还给企业5,372.61万元。2018年金平工业园4块工业用地土地出让收入4,214万元和东升、高陵、桃花山镇等3个乡镇工业用地1,158.61万元(土地出让收入1,046.82万元、专项资金111.79万元),均以基础建设和农业土地开发支出等的名义拨付给高新技术管理委员会和相关乡镇,再由高新技术管理委员会和相关乡镇拨付给各相关企业。
      5、违规减免工业用地国有土地收益金297.73万元。2018年招拍挂出让工业用地9宗,土地出让总收入5,954.5万元,减免工业用地国有土地收益金297.73万元。其中:金平工业园区土地出让4宗,土地出让价款4,675.2万元,减免国有土地收益金233.76万元;乡镇工业用地5宗,土地出让价款1,279.3万元,减免国有土地收益金63.97万元。
      6、未按规定将计提的廉租房资金31.98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2018年乡镇工业用地计提的廉租房资金31.98万元均拨回乡镇,未按规定将该笔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2018年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不合理。收入预算编制152,079.58万元,决算163,143.73万元,收入决算比预算多11,064.15万元;支出预算编制133,917.89万元,决算159,432.07万元,支出决算比预算多25,514.1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比预算多1,843.6万元,支出决算比预算多7,264.8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比预算少763.79万元,支出决算比预算多9,181.82万元。
      2、社会保险费未征收到位20,796.12万元。
      (1)截至2019年3月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8,494万元未征收到位,按单位分类:教育系统13,318万元,市洲滩管理局1,757万元。
      (2)截至2019年6月底,有696家单位社会保险费2,302.12万元未征收到位。按险种分类:企业养老保险1,312.4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734.9万元、失业保险154.13万元、生育保险24.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63万元、工伤保险68.61万元。
      (四)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169家预算单位上年结余、结转资金14,023.15万元未全额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其中:130家预算单位上年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8,370.6万元,39家预算单位将一部分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纳入预算,余5,652.55万元未纳入预算。
      2、2018年市财政为3家单位借款1,742.07万元。其中:为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石首分局借崩岸险情抢护资金150万元、为长江天鹅洲白暨豚保护区借款100万元、为市交通运输局借款用于缴纳市汽运总公司体制改革企业职工保险1,492.07万元。
      3、企业借款及借款利息7,788.99万元未收回。一是截至2019年6月底,县域经济发展资金借给15家企业7,279.2万元,逾期未收回。二是截至2018年12月,两家企业借款利息509.79万元未收回。其中: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拖欠利息368.63万元、鑫隆塑业累计拖欠利息141.16万元。
      4、未督促预算单位及时与银行对账,账面银行存款反映不真实。2018年末非税局汇缴结算户中银行有单位无的未达款项865.77万元,其中2017年历次对账金额90.71万元,2018年末对账金额775.0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上年结余资金未全额纳入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多、执行少。
      一是上年结余资金未全额纳入预算783.41万元。市国土局机关上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751.84万元、市国土整治局16.23万元、市土地交易中心2.33万元、市调关镇国土资源所13.01万元均未纳入2018年预算编制。
      二是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过大,实际执行少。市国土局机关2018年编制“土地卫片执法”项目资金10万元,本年支出4.8万元,执行率48%;“石首市国土资源系统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资金10万元,实际执行中列支办公楼鉴定费1.76万元,项目执行率仅17.6%。
      2、无预算、超预算支出320.62万元。一是市农业局无预算列支奖励性工资、招商引资、精准扶贫等159.86万元。二是市农业局基本支出超预算125.7万元。三是单项支出超预算35.06万元。市经信局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超预算17.03万元;市农业局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6.61万元;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差旅费超预算9.06万元;市土地交易中心差旅费超预算2.36万元。
      3、部门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专项资金闲置80万元。市农业局2018年应完成的棉花提质增效集成示范项目资金30万元未实施和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能力建设项目50万元,在2019年3月才实施,造成项目资金闲置。
      (2)挤占项目资金206.97万元。其中:市农业局2018年用历年项目资金弥补经费不足95.24万元;市农机局安全监理站在秸秆禁烧专项资金中列支食堂生活费3.21万元,办公费0.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4万元;市畜牧局2018年机关经费挤占专项资金53.16万元,下属单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经费挤占专项资金47.89万元。
      (3)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拨付与项目实施进度脱钩,导致拆迁补偿资金238.05万元滞留于乡镇账面。2015年至2018年市国土局没有按项目拆迁进度拨付资金,而是以项目包干的方式拨付资金,因项目推进缓慢,导致大量资金滞留。截至2019年5月,调关镇人民政府滞留150.37万元、南口镇人民政府滞留25万元、大垸镇人民政府滞留12.68万元、小河口镇人民政府滞留50万元。
       (4)久合垸乡人民政府挤占增减挂钩专项资金6.19万元用于弥补办公经费。
      三、市政府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查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今年3月,对我市23家机构改革单位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同时对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的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各单位财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预算法》的规定,财政收支信息基本真实,财务管理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各单位在资产、债权债务、资金等管理方面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审计情况
      1、未登记的固定资产524.91万元。主要是上级划拨、新购置固定资产和办公楼装修款等固定资产524.91万元未登记。如:市电视台106.6万元,市国土局286.99万元,市畜牧局109.19万元等9家单位。另外市发改局在武汉用本单位职工名义购置的2套商品房和市粮食局1处房产未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
      2、未下账的资产733.55万元。一是公车改革车辆未下账11辆230.77万元。二是已移交资产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35.64万元。三是报废固定资产未下帐205.46万元。四是固定资产清理未及时下账297.32万元。
      (二)债权债务方面的审计情况
      1、未及时收回个人往来65.75万元。其中:市国土局5.3万元,市发改局55.22万元,市畜牧局5.23万元。
      2、未及时收回单位往来807.67万元,其中:市国土局409万元,市发改局53.06万元,市畜牧局157.01万元,市人防办140万元,市农机局32万元,市水产局16.6万元。
      3、其他应收款清理不及时5,341.29万元。其中:市林业局及其二级单位3,111.28万元,市粮食局705.02万元,市科技局31.42万元,市经信局113.4万元,市农业局1,117.53万元,市农机局27.86万元,市水产局208.78万元,市电视台26万元。
      4、其他应付款清理不及时4,720.8万元。其中:市林业局及其二级单位1,621.14万元,市粮食局772.52万元,市经信局274.14万元,市质监局130.14万元,市农业局1,600.98万元,市农机局45.63万元,市水产局222.28万元,市科技局53.97万元。
      5、收入、支出挂往来408.56万元。主要是市规划局历年预收配套费收入挂往来398.12万元和市畜牧局将财政扣款及其他应列支出款项10.44万元未作支出一直挂往来科目。
      (三)资金管理方面的审计情况
      1、账面资金过大。主要是市规划局下属公益二类预算单位市测绘地理信息院截至2019年2月账面资金结存达686.33万元。
      2、现金留存金额过大。主要是市电视台账面反映出纳现金留存为10万元,单位每月实际使用现金均在4万元以下,现金留存额度超出了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求,每月有6万元的现金处于闲置状态。
      (四)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市人防办缓征人防易地建设费209.65万元。其中:石首市星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19.01万元(审计期间已征收到位)、湖北省亚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辰银广场)90.64万元。
      2、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51.97万元,其中:市桃花山林场2018年渔塘承包款收入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非税专户;市测绘地理信息院应缴未缴非税收入余额150.97万元。
      3、市规划局系统内部借款238.93万元用于弥补经费不足。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局机关及各分局因五项奖励、精准扶贫、招商引资等无预算,从石首市测绘地理信息院借入款项238.93万元,其中:局机关71.38万元、城区分局78.55万元、高陵分局28.83万元、东升分局25.13万元、新厂分局35.02万元。
      4、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73.38万元。主要是2018年市财政拨付市水产局项目建设资金80万元,实际支付6.62万元,结余73.38万元未支付。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重点对投资额大、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市政道路、水利设施建设、城市公园绿化建设、雨污管道工程、石首一中等新建工程、S480高基庙路段公路改扩建公路项目、灯饰工程景观工程、石首市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维修工程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进审总金额为101,697.36万元,共审减工程价款10,695.88万元,审减率为10.5%,为政府节约资金10,695.8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总体上较好的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招投标程序等项目管理规定,不断加强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财务核算。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纠正的问题:
      一是所有项目均存在着违规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审减金额按项目类别分为市政道路和公路建设项目审减2,972.94万元,水利设施项目审减8.12万元,城市公园绿化项目审减1,209.47万元,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审减6,478.84万元,灯饰工程项目审减26.51万元;二是部分建设项目依然存在先施工后补办相关手续等问题;三是合同签订不严谨,部分项目存在增补工程等需执行招投标程序未执行招投标程序等问题;四是部分建设项目存在设计单位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担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未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工程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质量监督义务等问题;五是部分建设项目存在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及管理等问题;六是部分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并提出整改建议,相关责任单位积已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纠正和整改。
      五、民生资金大数据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市人民政府较为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加大了民生资金投入,2017年至2018年6月底,审计的12类民生资金共安排43,035.24万元。本次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1,744.57万元。市人民政府及所属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在审计期间,对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停发低保4人,收回7人违规享受的各类补助资金3.5万元。
      (一)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审计情况
      1、违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6人,涉及财政贴息资金14.36万元。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人(没有编制)申请了创业担保贷款,享受了财政贴息0.9万元。二是14人在小额信贷未结清的情形下申请获得创业担保贷款131万元,享受了财政贴息13.46万元。
      2、重复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8笔0.94万元。
      3、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未进行分配使用33万元,违规统筹7万元。
      (二)困难职工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1、违规发放拥有机动车辆人员困难补助资金18人次5.3万元。
      2、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用现金支付补助现象。经抽查发现,金秋助学金的发放、日常帮扶资金支出用现金支付79人次22.22万元。
      (三)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和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部分民办幼儿园存在违规收费以及不规范收费。
      一是2所民办幼儿园无依据收取费用171.8万元。2017至2018年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立项目或无依据收取费用171.8万元。
      二是通过伙食费挤占幼儿利益39.03万元。2017年至2018年,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伙食费盈利未退39.03万元。
      三是3所其他违规收费173.13万元。其中:预收报名费132.13万元,违规招生收费41万元。
      2、学前教育办学管理方面的审计情况
      (1)部分办园证件不齐全。一是2017年至2018年,我市52所幼儿园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办园资格,无办园许可、无注册登记。二是截至现场审计结束,市教育部门未提供对石首市幼儿园年检工作的资料,未落实幼儿园年检工作。
      (2)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不到位。经审计抽查发现,我市29所公办幼儿园未严格执行园长上岗制度,无证上岗29人;54所幼儿园专任教师未持证上岗523人。
      (四)就业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一是有4人领取失业金期间重复领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0.54万元;二是有3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违规领取了公益性岗位补贴2.96万元。审计期间已经追回财政资金3.5万元。
      (五)社会救助对象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1、违规发放救助资金8人1.48万元。一是2018年对工商登记或小车等不符合低保申报条件人员发放了农村低保补助3人0.81万元。二是2018年违规发放死亡人员农村低保补助3人0.19万元。三是2018年对家庭财产状况不符合低保申报条件人员1人发放了农村低保补助1人0.27万元。四是2018年多发农村五保金1人0.21万元。
      2、救助不规范。一是2017年未向1名城市低保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救助0.8万元。二是未严格按程序先经过大病保险赔付直接救助86人,救助金额63.16万元。
      (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3名村干部以个人名义申报虚假机动田,违规套取惠农补贴资金8.41万元转作村集体收入。其中:
      一是市天鹅洲经济开发区沙滩子社区书记刘立辉2018年套取耕地地力补贴资金1.31万元转作村集体收入。
      二是市大垸镇大湾村原副主任王作祥2018年以自己妻子杨昌秀名义申报虚假机动田135亩(经现场查勘该村机动田面积属于沟、渠、路等),套取耕地地力补贴资金0.91万元转作村集体收入。
      三是大垸镇北碾村副主任吴长清2016年至2018年以自己名义申报机动田面积,套取相关惠农补贴资金6.19万元(耕地地力补贴资金1.59万元,棉花价格补贴资金4.6万元)转作村集体收入。
      审计期间已追回财政资金8.41万元,并缴入市财政专户。
      (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审计情况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拨付使用率不高,有82.82万元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2017年至2018年管理使用的移民后扶资金总额191.24万元,两年实际拨付使用108.42万元,资金拨付使用率56.69%;截至2018年底,结存资金82.82万元,因项目进度缓慢、未完成培训计划等原因导致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
      (八)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滞留项目资金45.1万元。一是2017年市财政局拨付市残联0-6岁儿童康复训练资金81万元,实际支出总额48.9万元,至审计之日结余资金32.1万元滞留市残联账面。二是项目资金滞留在乡镇及街道办事处13万元。
      六、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为了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本次跟踪审计主要调查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局等3家单位的政策落实情况。
      1、经市税务、财政、人社等部门预测,预测我市2019年减税降费共15,714万元。其中:税收减税额为11,550万元(增值税6,410万元、企业所得税2,430万元、个人所得税1,840万元、财产行为税870万元)、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降费额为210万元、社保费降费额为3,722万元、非税收入减征额为232万元。
      2、市财政局坚持“压减”与“盘活”并举,缓解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资金压力。一是印发《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的意见》(石财预〔2019〕46号),通过加强预算支出审核,压减不切合实际的支出和执行效率低的支出,2019年调减一般性支出6.59%,调减538万元、压缩各部门“三公经费”102万元。二是对项目结余资金和连续结存达两年的项目结转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经清理,目前已将存量资金4,097万元收回财政总预算。
      3、市税务部门认真筛选符合减税条件的纳税人,核对纳税人账户、退税额等相关信息,及时开展退库工作,确保相关纳税人减税降费政策“应享尽享”。截止2019年6月底,应退“六税”2850笔,应退税额734.24万元;已退1240笔,已退税额27.87万元;失联、放弃和注销的1,610笔,税额706.37万元。
      4、2019年1-5月拨付相关企业“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409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从源头加强管理。一是市财政部门要充分考虑各部门预算单位的五项奖励经费和常规性项目支出的需要,如:精准扶贫、招商引资常规性项目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避免部门预算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超预算、无预算或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发生。二是市财政部门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三是市财政部门把督促各部门单位的经费预算、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与工作任务紧密衔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
      (二)加大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力度。对项目预算全面实行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并按目标申报建立和健全全市项目数据库,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同时,加大全市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由单个项目评价逐步过渡到单位项目整体绩效评价,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政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使单位绩效责任更加清晰明朗,减少资金闲置浪费。
  (三)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严格预算约束,按季统计分析和通报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加快资金支付,对支出进度较低的予以核减当年及下年部门预算。进一步规范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对历年资金的清理统筹力度,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收入征管。市财政部门要将滞留在专户和过渡户的各类资金及时按规定缴入国库,纳入预算,以加强财政调控能力。
      (五)加快构建民生大数据开放共享平台。从审计情况来看,违规享受民生资金的问题产生,很大程度与信息不能共享有关,市政府应从组织保障、数据采集、数据共享、数据应用等方面入手,实现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民生资金管理部门应建立日常精准识别机制,不断提高民生保障对象识别精准度。
      (六)加大对民生资金领域违纪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在加强审计、财政、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力度的同时,要加大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失职、渎职现象,涉及到相关的当事人和事,要严肃查处,进行责任追究,使有关人员能够认真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政策办事,确保权为民所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进“一个中心、三个城市、五个石首”高质量发展、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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