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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18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26644次, 编辑日期:2012年12月24日打印】【关闭窗口

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18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年12月23日在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道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代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就2018年度原国土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以下我局指原国土局):

    一、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局查出我局2018年度原国土局在预算编制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五大类十二项问题。我局对照审计报告问题清单,认真查找差距,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坚决迅速整改到位。截止目前,五类共十二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八项,正在推进整改四项。

(一)关于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审计查明:我局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上年结余资金783.41万元未全额纳入预算。

整改情况:我局在2018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因会计人员业务不太熟练,未考虑将上年结余编制到下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使用,造成上年结余未纳入预算。2019年我局为保证部门预算编制的合规性、科学性、准确性,已将上年结余资金纳入了部门预算编制(附件一2019年部门预算)。

2、审计查明:1)我局“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过大、实际执行少。2)我局“差旅费”超预算11.42万元。

整改情况:我局 2018年编制“土地卫片执法”项目资金10万元,本年支出4.8万元,执行率仅48%,、2018年编制“石首市国土资源系统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资金10万元,实际行中列支办公楼鉴定费1.76万元。另外:我局2018年公用支出--差旅费超预算11.42万元。经查,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中对费用支出分类不合理,将应当作为项目支出的费用列作了公用支出,造成了一方面公用支出超标,而另一方面项目支出多预算执行少。比如:差旅费中为土地卫片执法发生的费用未分类计入到项目专项中列支等。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作整改, 2019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明确要求各类支出准确分类,按项目支出分类核算。

3、审计查明:我局在职人员编制与工作岗位管理不够规范、未严格按照人员编制安排上岗、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混岗严重。

整改情况: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向政府编制管理部门争取编制,对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编制数重新进行了核定配置,实行了人员定编、定岗、定责、定员,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岗与核定编制人员数量相统一、岗位相配合,人员结构与批准编制相对应,切实做到“一岗一责一编一人一账”。

(二)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查明:截止2019年6月底,仍有2018年土地出让金3,244万元未及时征收入库。分别是:湖北达宝置业有限公司余2,498万元、石首市江南农谷副产品有限公司余660万元、石首市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余86万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我局根据签订的出让合同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未足额上缴2018年度出让金的单位,通过安排专班人员上门催收,已取得实质效果。其中:石首市江南农谷副产品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9月2日缴清余款660万元,石首市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9月28日缴清余款86万元。湖北达宝置业有限公司欠缴出让金2498万元,在我局多次催缴未果的情况下,已通过司法程序向法院起诉,等待法院判决,起诉书文号(2019鄂1081民初288号、2019鄂1081民初289号)(附件二)

三)增减挂钩项目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审计查明: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推进缓慢,未按规划及时完成拆旧任务。

整改情况:我局对2013年度第一批石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013年第二批石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至审计时点,该两个项目有少量拆迁工程未完成,我局已通过调整实施方案作出整改,该两个项目调整实施方案已报荆州市局批复(荆自然资批〔2019〕236号、荆自然资批〔2019〕49号),还建面积已全部完成(附件三)

2、审计查明:资金拨付与项目实施进度脱钩,导致拆迁补偿资金238.05万元滞留于乡镇账面。久合垸乡人民政府挤占专项资金6.19万元。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现正在整改之中,我局土地整治中心已下发整改函至调关镇人民政府石自然资函〔2019〕79号)、南口镇人民政府(石自然资函〔2019〕80号)、大垸镇人民政府(石自然资函〔2019〕81)、小河口镇人民政府(石自然资函〔2019〕78)、久合垸乡人民政府(石自然资函〔2019〕82号等乡镇,督促其按照整改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到期未用完的项目资金建议由财政收回(附件四)

(四)市交易中心管理的市土地交易储备管理专账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审计查明:截至2018年12月底,市土地交易中心储备专户资金结余386.9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325.69万元,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61.27万元。该专户为土地收储专项资金,现土地交易中心不承担土地收储职责,土地收储专户结余资金闲置,未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情况:经核查,由于历年来原国土局在代表市政府进行土地资本营运的过程中,产生了几宗有争议的地块,如与闽发投资公司之间;与锦绣名居之间等,这些地块正在诉讼之中(〔2015〕鄂石首行初字第00012号、〔2016〕鄂10行终32号、〔2018〕鄂1081执142号),后期必然会有资金往来,上述账户资金是作为执行诉讼判决的备用资金留存(附件五)

2、市土地交易储备专户资金往来款779.85万元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经核查这779.85万元由以下几笔组成,我局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了整改:

原文汇高中欠土地成本款利息65.04万元。经查该问题已整改。2018年9月29日陈良市长已同意将该幅地块无偿划拨给石首市实验初级中学。所以该笔往来款凭陈市长的批示经局领导批准后将于12月底予以调账(附件六)。谢修武66.9万元。经核查,该问题正在整改之中,谢修武的66.9万元和“收储项目--桥南居委会(童装厂)”的47.9万元属于同一宗地。桥南童装厂的47.9万元为收购款,根据协议谢修武还有34.65万元的出让价款未收回,待价款收回后再进行对应的调账处理,即:桥南居委会(童装厂)47.9万元转成本,谢修武的66.9万元转出让收入(附件七)。职工风险金0.07万元,该问题已整改。该笔往来属应付给原国土局职工张林的风险金利息,现土地交易中心已联系张林办理了领款手续(附件八)。土地规划院短期借款17.5万元,该问题已整改。土地规划院已经撤销,该单位债权债务已经清算完结,经对账核查,土地交易中心无需再归还该笔借款,该笔往来款于12月末作调账处理。闽发投资公司600万元、红星商贸城20.33万元、锦绣名居10万。经核查,该问题正在整改之中,以上三笔往来款,均正在走法律诉讼程序(〔2015〕鄂石首行初字第00012号、〔2016〕鄂10行终32号、〔2018〕鄂1081执142号),以上往来待结案后凭法院判决处理(附件五)

3、审计查明:储备土地的后续管理不够规范。

经审计,市土地交易中心以前年度收储的一块土地,位于明珠大道东侧,账面价值194.72万元,现交由石首市育才驾校使用,无出租合同、无出租收入。

整改情况:经核查,该问题已整改并已收租金。在育才驾校租用原战备路储备资产期间,从账面上无法明确反应育才驾校已交齐2007年至2014年期间的使用租金。因在此期间原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已因病去世,通过与原交易中心参与过储备资产管理的同志反复查询,并查找在此期间的相关财务凭证,基本理清了相关资金的往来明细,证明已收取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1日租金18万元,后续也签订了合同并收取了租金。合同及财务凭证附后附件九

4、审计查明:账务处理不规范。截至2018年12月底,市土地交易中心储备专户账面待摊支出余额124.58万元,为以前年度累计费用,未进行费用结转,无法清楚反映当期费用发生情况。

整改情况:该问题,我局现正在整改之中。经核查,该费用为历年来收储地块发生的费用,因有些地块还在储备状态未出让(南岳山社区居委会宗地、新厂镇政府宗地、石首安的利发展公司地块、南岳中学对面加油站地块等),所以费用不能对应摊销。现已组织专班人员将待摊支出按收储地块分类,依照项目交易额与土地出让同步进行分摊调账处理附件十

5、审计查明:国有资产账实不符。

截至2019年4月底,市土地交易中心储备专账 “收储项目”科目账面余额2447.22万元,其中红星商贸城地块、桥南童装厂、粮油公司地块已出让但未进行账务处理,导致账面 “收储项目”科目余额反映不真实。

整改情况:红星商贸城地块,该地块正在整改之中,处于诉讼状态(〔2015〕鄂石首行初字第00012号、〔2016〕鄂10行终32号、〔2018〕鄂1081执142号)(附件五)桥南童装厂地块,该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待前述谢修武土地出让款收齐后再进行对应账务处理(附件七)粮油公司地块,该问题已经整改,横市地块140万元和横市——熊建军—72万元属同一地块,科目合并后“收储项目——粮油公司横市地块”账面金额为68万元,由于该地块于2007年7月以140万元成交价出让给熊建军,该账户调作出让成本,账户余额结平(定于12月末调账)。(附件十一)

(五)其他需要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我局对于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历史遗留问题组建专班人员对账面资产进行清理,逐步整改。

1、审计查明:市土地交易中心储备专账“收储项目”科目中“长江地毯股份有限公司”地块账面金额43.27万元,目前该地块已置换成六间半门面,现由绣林国土所办公,截至2019年4月该资产未办理移交手续,绣林国土所也未登记入账,储备专账也未调整账目。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已完成整改。现已找齐相关依据,完善了程序和手续,定于12月底将“收储项目”子目中“长江地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为“绣办南岳大道商业门面”,该资产目前交由绣林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看管,并签订看管协议(附件十二)

2、审计查明:市土地交易中心储备专账“收储项目”科目中“秦红亮房屋”账面金额28.28万元,该资产是位于南岳山大道的两间房屋,现由新闻中心使用,截至2019年4月底该资产未办理移交手续。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已整改。经核查,该资产不存在办理移交手续,石首市国土收储中心于2015年10月8日至2020年10月已租赁给魏文忠使用,每年租金2.2万元,合同及租金收入附后(附件十三)

3、审计查明:市土地交易中心储备专账“收储项目”科目中“老干部活动中心”账面金额20万元。经调查了解,该资产是市国土资源局与锦绣铭居开发商约定,锦绣铭居建成后为市国土资源局提供“老干部活动中心”,具体多大面积,该资产在几楼均无合同约定,且市国土资源局已经支付“老干部活动中心”锦绣铭居开发商建设款20万元,在“短期借款”科目中列有“锦绣名居”10万元,因土地出让金纠纷未解决,导致锦绣名居地块土地至今未办理土地证,截至2019年4月该资产也未交付市国土资源局使用,资金也没有收回。

整改情况:该问题,我局现正在整改之中。经核查我局于2007年与石首市环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石首市国土局干部职工活动中心定向建设认购协议》,协议总价款190万元,根据合同首付10%,第一层完成后付20%,完工验收后付清。我局签定合同后按约定支付首付20万元,尾欠首付10万元后,因绵绣名居建设用地使用权属问题有争议,使协议执行被搁置。此事目前由我局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专班人员正在抓紧处理之中(附件十四)

二、主要工作措施

相关审计结果反馈后,我局迅速研究部署,切实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做到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不掩盖事实,正确认识、正确对待。

三、今后工作打算

通过此次审计组对我局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我们认识到在管理方面还不够严谨。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率,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科学,合理、准确的编制部门预算。

(三)非税收入征收入库。积极组织我局各下属单位入库存,做好收入与财政对账,做到应收尽收,票款同行,及时足额缴纳国库。

(四)加强财务管理。

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增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增减挂钩项目的拆旧工作,在规划设计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新增耕地面积,进一步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规范项目单位在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行为,实行专款专用,杜绝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或挪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制度,逐步完善绩效考评工作,并将资金的分配与绩效考评结果相挂钩,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2、加强支出管理。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财政支出,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差旅费、接待费、车辆费用等支出,坚决制止铺张浪费。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账簿,做好资产移交、登记手续,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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