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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43691次, 编辑日期:2020年12月31日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 月29日在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 次会议上
石首市司法局局长吴银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对本人任石首市司法局局长届中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6月12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本人任市司法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20年8月6号以《审计报告》(石审经责报〔2020〕9号)客观地指出本人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中负有领导责任的11个具体问题,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对此,本人高度重视,以提升站位强化整改,以建立台账细化整改,以问题导向精准整改。现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具体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财政财务管理
1、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查出的具体问题3个:一是基本支出中部分科目预算编制过大。二是有资产购置未编制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三是日常公用经费科目资金调剂及用于项目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科学编制本单位部门预算。对原部分预算编制较大的科目,调低预算金额。2021年,我局预算较2019年有11个基本支出科目调低了预算,共调低金额28.39万元(见附件2)。二是在预算科目中增加资产购置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我局已将执法执勤车辆更换、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办公桌椅等)购置、老旧办公用房维修计划全部纳入预算,金额共计50万元(见附件3)。三是严格执行。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见附件4),确保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并规定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先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审批,再进行开支。建立内审组,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见附件5),确保预算严格执行。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查出的具体问题4个:一是部分案件补贴手续不全0.84万元。二是部分费用报销附件不完善11.28万元。三是少数入账发票不合规范。四是有历年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报销手续。对审计查出的2019年度市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补助中,28件案件金额0.84万元无具结时间的问题,从市检察院补齐了具结时间(见附件6)。二是完善报销资料。对报销资料中缺相关附件的问题,全部补齐图片、合同等相关附件(见附件7)。三是对少数入账发票不合规范的问题,要求经办人提供了情况说明(见附件8)。四是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对“其他应收款-退休人员交通补贴”5.963万元,已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相关文件,于2020年8月全部清收(见附件9)。五是健全制度。针对上述审计出的不完善、不规范问题,我局重新修订局财务管理制度,新制定了4项配套管理制度,重点进一步明确了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报销程序,明确了票据审核责任人,确保今后所有财务报销行为程序完善、票据合法、符合规定(见附件4)。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
查出的具体问题3个:一是项目绩效指标编制不精准。二是项目支出预算实际执行效果差,且有一定数额无预算、超预算项目支出。三是部分项目资金用于与本项目无关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提高预算精准度。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预算编制能力和水平。2021年我局项目预算对比2019年,新增项目2个,删减项目2个。新增项目均为机构改革后从其他部门划转至我局。现我局常年性项目为9个,项目预算编制金额从2019年178.8万元,调减至150.8万元(见附件10、11)。项目预算全部明确长期绩效、年度绩效目标,列明测算依据和测算明细,2019年我局预算项目绩效指标10个,2021年我局预算编制绩效指标达到139个(见附件12)。二是建立项目经费使用通报机制,每季度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指标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情况等进行一次督查通报,确保各项目按时间、按进度、按标准规范支出,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现象(见附件4)。三是规范会计账目,确保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见附件4)。
(三)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查出的具体问题1个:法律援助中心人员混岗和人员被抽调到扶贫驻村。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空编人员。2020年经我局申请,市编办批准招聘招录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人员5名(其中由市委组织部引进人才1名),目前已到位2名,还有3名在招录之中(见附件13)。人员到位后,全部安排到法律援助岗位工作,补齐空编,解决人员混岗问题。二是强化管理。通过建章立制,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人员日常管理。并对1名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的同志进行了组织提醒谈话(见附件14),促进其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更好地胜任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调整轮换。
二、主要整改措施
(一)深化认识,提升站位。收到《审计报告》后,本人高度重视,坚持把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切实担负起落实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审计报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文件,学习了《预算法》及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
(二)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成立由本人任组长,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行财股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审计建议,逐条逐项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做到人员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督办落实到位。本人也切实履行整改工作领导责任,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提认识、定标准、明责任、想办法,并跟踪督办,为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对账销号,切实整改。在整改工作中,我们严格进行对账销号式管理。整改工作专班认真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为标准,逐条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详细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台账,确保问题条条整改落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回头看
经过前段集中整改,虽然完成整改任务,取得一定整改的成效,但离严格履行经济责任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提升认识、压实责任、加大措施,切实把履行经济责任抓紧抓实抓好。特别是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我们将不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做到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
(二)健全机制,确保整改有长效
在整改的同时更注重长效,进一步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依据经济责任清单,以财务管理为重点,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钱、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监督。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适应”、“踩红线”的问题,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以持续有力的监督,确保整改长效。
(三)转化成果,保障工作新发展
坚持以本次审计整改为契机,把审计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新思想新理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荆州市和我市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严格履行经济责任,既为工作创新发展、项目落实落地提供坚实经济保障,又将“钱”用在刀刃上,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取得最大绩效,做出最好成效,为石首经济社会发展和“四年并进”、“四区并建”贡献司法行政智慧和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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