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人大时讯 决议决定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代表工作 基层人大 法律法规 自身建设
当前位置: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监督工作>>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
人大要闻 更多>>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
· 石首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
· 石首市招商三组招商引资调...
· 石首市领导到农投公司东双...
· 石首市领导带队指导新厂镇...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
专题报道 更多>>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人...
· 石首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大...
· 余剑率市科经局招商引资工...
· 王敏参加人大代表小组活动...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开展...
监督工作  
关于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石首市人大 , 阅读44213次, 编辑日期:2021年2月26日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225日石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石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石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备案审查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在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大会及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的支持与配合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人大和省、荆州市人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备案情况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件(石政规1号)。市政府制定的“石政规”文件已全部报备。

(二)审查情况

在收到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市人大法制委依据《石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按程序登记;对报备的资料进行初审;根据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内容,将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分送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组织对审报送人(单位)、起草人(单位)、审查人(专工委)的沟通讨论交流,专工委提出审查意见,将审查意见报分管主任或主任办公会审核,并按要求上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全年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1文件制定机关没有超越法定权限增设自身权力或违法设定他人义务,相关规定也没有出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情形,文件内容基本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按照人大常委会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截至202012月,予以废止30件,保留5件。运用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对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部网上备案。截止2020年12月,共备案规范性文件17件。

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主要做法

本届以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加强备案审查能力、作风、制度、硬件等方面建设,备案审查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这是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前提条件。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工作人员的能力培养和业务素质提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深入领会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省、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掌握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情况、新动向;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对立法法、监督法以及备案审查规定的学习,熟悉备案审查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二是组织备案审查专题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实效。三是指导政府部门开展备案审查工作。通过业务辅导和操作培训,指导政府及相关部门备案工作人员熟练运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开展网上备案工作。

(二)加强作风建设,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工作全过程

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求真务实。注重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摸实情、听民意,了解第一手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在坚持合法性原则的基础上,兼顾特殊历史背景及文件制定目的,“情、理、法”相结合,综合考量判断。二是凝聚共识。注重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中的沟通。办理审查建议时,积极听取文件起草、制定、执行部门的意见,邀请有关部门全程参加有关座谈会、论证会;研究审查处理意见时,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主动与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沟通,获得指导和支持;保持与审查建议人的联系,及时告知审查工作进展。三是跟踪整改。审查意见反馈后,定期调度文件纠正情况,从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提前介入审查把关,推动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切实做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将一些符合工作实际、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以固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重新制定备案审查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省、荆州市人大最新要求,2018年,组织工作专班起草《石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同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经审议通过了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报备主体、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处理机制等内容和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为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主要遵循和依据。二是细化备案审查工作流程。结合贯彻实施备案审查办法,重新设计审查、处理、反馈等环节的文书表格,列明审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晰工作责任,有效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了协调沟通备案审查工作等内容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协商处理原则及重大问题处理程序,适时通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总结阶段性备案审查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备案审查工作在取得持续进展的同时,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有关方面对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待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及法检两院有关文件备案不全;队伍和能力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备案审查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不够;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之间的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

(一)实现备案全覆盖。严格落实“有件必备”工作目标,按照要求,将监察委员会和法检两院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落实备案情况通报制度,督促报备主体依法、及时报备,切实做到“应备尽备”。

(二)强化审查和处理。贯彻落实“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总要求,认真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加强与制定机关、报备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大督促纠正工作力度,对存在合法性问题的文件坚决予以纠正;未按要求纠正的,依法启动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会议撤销程序,切实增强备案审查监督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密切与荆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一府一委两院”的协同配合,不断提高备案审查人员业务素质,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

2020年度市人民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目录

序号

文  件  名  称

备时间

1

石首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2020.8

版权所有:石首市人大常委会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13007041号
地址:石首市绣林大道42号 电话:0716-7299630

鄂公网安备 42108102000031号